事發7個月後,備受外界關注的“北極鯰魚”事件有了新進展。
10月10日,廉潔深圳網通報了深圳市原交通局貨運管理分局局長鍾庚賜被開除黨籍的訊息。今年3月,鍾庚賜的孫女、網友“北極鯰魚”在網上發表“家裡有9位數”、家人“感覺貪了”等言論,並曬出家中長輩多年前與領導的合影,被質疑炫富、家中涉貪腐等問題。
鍾庚賜
深圳市紀委監委此番通報披露,經查,鍾庚賜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多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藉機斂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未經批准,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通報稱,鍾庚賜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鍾庚賜開除黨籍處分,按二級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鍾庚賜被給予的“開除黨籍處分,按二級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處分,受到網友高度關注。
其中,“開除黨籍”屬於黨紀處分的一種。
根據2018年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其中,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顯而易見,開除黨籍是上述五種處分形式中最為嚴重的。
而“調整退休待遇”則是針對退休公職人員違法行為的一種處理方式。
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規定,政務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針對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對其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依照該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本案中,出生於1947年11月的鐘庚賜在歷任深圳市原運輸局福田分局副局長、局長,深圳市原運輸局羅湖分局局長,深圳市原交通局貨運管理分局局長等職後,於2007年11月退休。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曾刊文分析稱,政務處分的影響和後果主要體現在職務、職級、級別以及工資待遇等方面。有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政務處分的公職人員,在違法行為被發現前已經退休的,由於其已經不在工作崗位履行公職,不適宜給予其政務處分,但其仍應承擔從事違法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後果,退休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
文章指出,根據調查結果,對於應當給予已經退休的違法行為人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由於處分不對行為人級別、職務、職級或者工資檔次等產生影響,因此給予其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已無必要。但是,如果違法行為人依法應當被予以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則應當按照擬給予的處分種類,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這裡的待遇,包括退休的公職人員享有的政治、生活待遇,以及依法領取的養老保險金等。
另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職位類別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其中,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這也意味著,鍾庚賜經調整後的二級科員退休待遇便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退休待遇中最低的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