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3月20日起恢復對涉外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
“文旅之聲”公眾號訊息,3月16日,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印發《關於最佳化涉外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服務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演出市場加快恢復,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外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稽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