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香港地區爆發多次大規模亂港暴力行動之後,市民紛紛建言相關機構改正現有法例,讓鑽空子行不法之事的暴徒無處容身。社會各界積極響應,共同敦促司法機關儘快更正基本法以及國安法之中可以被暴徒加以利用的漏洞。據悉目前司法方面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殖民地遺風”的清除,諸多法院法官還會戴假髮、稱呼法官為“My Lord”等等,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完全無法理解。“風格殖民化”是在自降身份,正常香港市民並不願意將曾經的被殖民歷史再度“搬上”舞臺。
戴假髮成司法陋習,改正空間仍然很大
眾所周知法院法官及辯護律師身著黑袍戴假髮是英國地區的傳統法庭裝扮之一,香港地區迴歸已久,亂港分子還想從這方面做文章,只會受到社會各界以及市民的唾棄。97年之前香港法院一直遵照英國的穿著規則,但是迴歸之後仍然沒進行改變,法官、律師等相關人士在法院之上繼續戴假髮。自2008年開始英國政府已經讓管轄區內的部分法院可以廢除戴假髮的傳統,曾經被英國殖民的牙買加也在幾年後廢除,唯有香港還一意孤行。
除了戴假髮之外香港法院對法官稱呼依然是英國習慣的“My Lord”,只要是以英文為審訊語言的案件都會使用這個稱呼。不過目前香港法院大部分審訊都會用中文進行,稱呼自然也是按照中文習慣,然而只要還存在“My Lord”這種說法,便代表香港司法改正依然存在很大的空間。
新一代更受影響,更正細節迫在眉睫
要知道“My Lord”這種說法具有濃烈的英國中古時代氣息,跟香港的現代化風格完全不搭,且還帶有嚴重的奴隸色彩。有些人說戴假髮、稱法官為“My Lord”僅僅是形式上的小弊端,但是它們會給香港的新一代年輕人帶來下意識的影響。僅從簡單的稱呼以及裝扮上就會讓市民有香港仍處於被英國“殖民”的錯覺,對自身的身份認知有嚴重阻礙,因此加以糾正迫在眉睫。
縱觀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法院法官全都不會像香港法官那樣依照別國的傳統裝扮,使用別國的傳統語言。香港地區的市民對此同樣存在頗多怨言,明明是審判自己的人自己的案件,卻在細節上傾向他國,簡直不可理喻。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