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被舉報:抵禦風險的保險,不能自己成了風險

當以此為契機,對保險行業的潛規則和亂象,來一次全面深入的整頓和治理。

2月24日,一名自稱為中國人壽前員工的網友在網上實名舉報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下稱嫩江支公司)存在保費造假、騙保套錢謀取私利、虛假增員、虛列費用、套取公司獎勵及費用等問題。目前,中國人壽回應稱,已成立專門調查組趕赴當地開展全面調查。

該前員工的舉報,不僅直指嫩江支公司內部管理中的虛列費用、套取費用等亂象,也揭露了將保險產品“包裝”成儲蓄產品,偽造客戶簽字,用身份證給其他業務員做經濟擔保等侵犯客戶權利的問題。正如因此,這份舉報引發大量關注。

從目前公開的資訊看,這份舉報並非空穴來風。事實上,因為虛列費用問題,黑龍江銀保監局2019年5月曾責令嫩江支公司改正,罰款10萬元,給予孫小剛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7個月後,嫩江支公司再次因虛列費用被罰10萬元,對虛列費用問題負直接責任人孫小剛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當然,嫩江支公司以及前負責人孫小剛的違法問題,是否真如該員工所說的那麼嚴重,還有待相關調查確認。但不可否認的是,保險行業經營缺乏規範,潛規則盛行,侵犯客戶利益的事屢有出現。保險是社會的“穩定器,買保險本來是用來抵禦風險的,現在本身卻成了風險,實在是諷刺。

據媒體梳理,從中國銀保監會和各地銀保監局公佈的處罰資訊來看,“虛列費用”等造假行為堪稱違規重災區。今年1月,安徽銀保監局處罰資訊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履職前未取得任職資格,未對新招募個人代理人開展崗前培訓,虛列費用。今年2月,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因虛列中介渠道業務費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罰5萬元。

至於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濫用客戶資訊、欺騙誘導客戶等問題,同樣存在。比如今年1月據媒體報道,鄭州的餘女士稱自己在中國人壽鄭州分公司業務員的銷售誘導下,10年間共花費400多萬元,陸續購買了75份保險。這幾年來,不少地方都不斷爆出類似個案——去銀行存款或買理財產品,結果被推銷人員忽悠,買了高額保險產品。有些個案中,客戶的簽名還遭到業務人員偽造。

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查清的,恐怕不只是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的違法問題,當以此為契機,對保險行業的潛規則和亂象,來一次全面深入的整頓和治理。提升監管水平,讓商業保險走出亂象叢生,重建公信力,保險才能更好守護我們的健康安全,成為名副其實的社會“穩定器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於平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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