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柳州市一城管將擺攤商販青菜扔進垃圾車的影片,引發熱議。9月17日,柳州市城管部門通報該事件調查情況,稱涉事工作人員已停職接受調查。(9月18日中國新聞網)
據通報稱,9月16日10時11分,柳州市魚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接到群眾舉報,該市羊角山路市場周邊佔道擺賣情況嚴重,執法人員對違章當事人予以勸離。12時,一當事人在此路段再次違章擺賣,執法人員多次對其進行勸離,對方不予配合,又轉移地點擺賣,違章行為持續到17時45分。正值學校放學和下班高峰時段,道路異常擁堵,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兩籃青菜進行搬離。搬離過程中,當事人拉扯、搶奪並試圖攻擊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情急之下將兩籃青菜丟進環衛車。隨後,當事人屢次到行車道上躺臥,造成堵車。交警和圍觀群眾協力,將當事人從行車道上攙扶到路邊。
執法人員從12時起與當事人接觸,到17時45分學校放學和下班高峰時段,有5個多小時。期間,執法人員可以有足夠多的時間處理佔道擺賣,都沒有及時處理,是導致執法人員將兩籃青菜丟進環衛車的問題所在。有時間處理卻不去處理或沒有處理好,等人流高峰時段、道路異常擁堵時,才粗暴執法,使事情上升演變為事件,這個關鍵值得研究調查。
在5個多小時內,如果沒有與佔道擺賣商販協商處理,執法人員涉嫌懶惰不作為,自認為只要商販把菜賣掉了就會離開;如果與佔道擺賣商販協商了但沒有搭成一致,執法人員涉嫌執法能力欠缺的問題。該努力工作時不努力,在面臨壓力或者責任追究時,才意識到執法高效的必然性,倉促、焦慮下發力,方向走偏、行為極端就不奇怪了。
城管執法人員處理佔道擺賣,幾乎每天都有,與商販“磨嘴皮子”要有勇氣,更要有能力。遇到不聽勸的商販就退縮,或者任性地刺激商販的情緒,以為事情鬧大了,就不是自己的事情了,處理起來就更容易了,都是城管執法容易陷入尷尬而無奈困境的表現。
城管執法工作不是欺軟怕硬,不是可有可無,更不可以任性隨意。該管的事,要依法辦事、公平執法,保證城市血脈順暢,城市環境衛生美觀。這就需要城管執法有度有節。
有度,是執法有尺度,有節,是執法過程中有節制。什麼是該做的事,什麼是不能做的事,城管心裡應十分清楚。驅離佔道擺賣商販不是目的,勸說是人心碰撞,讓商販服從管理,城管與商販在情感上更親近、目的上更接近,相互理解、認同,是執法的理想境界。
城管任何一次執法,是城市向文明邁進的起點,也是管理擺脫野蠻粗暴的原點。工作上有情,行為方法上重義,公平、平等地與佔道擺賣的商販交流,情到、義到方能愉快有收穫。
商販佔道擺賣青菜被扔進垃圾車,道歉不是終點。魚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表示,將以此為鑑,持續開展整頓教育,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和監督,不斷提高文明執法水平。這反映了城管執法不能用野蠻粗暴制服佔道擺賣商販,城管也要與市民同心協力,提高執法水平。(卞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