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網】;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預付式消費權益保障問題引發一些代表委員關注,來看看他們的意見建議。
預付卡消費案件,通常案值不大,但涉及人數眾多。消費者面臨維權困境,反映出預付卡備案監管制度缺失、消費維權成本高、徵信體系不健全等深層原因。要消除法律盲點,不讓預付卡再“裸奔”,以制度上的健全、法律上的完善,遏制預付卡消費領域亂象的發生。2020年5月,我同劉蕾、韓振東兩位全國人大代表聯合遞交的《關於探索預付卡消費領域檢察公益訴訟,推動相關法律完善的建議》,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的積極答覆。探索預付卡消費領域檢察公益訴訟,意義深遠。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潤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鮑文波
2020年,天津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訓合同糾紛2203件,其中涉及預付費的案件為2032件,佔92.24%。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經營者不提供書面合同或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對約定的經營者與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顯失公平的狀況,建議由行政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統一制定預付費模範合同並強制推廣適用,對容易引發爭議的優惠折扣的具體適用問題,安排專門章節(條款),以顯著的方式標明。此外,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不良經營者納入到本地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讓“跑路者”無路可逃。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高階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穎
2021年1月,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收到預付式消費投訴同比增長75.51%。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擴大監管範圍,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對經營者資質、合同要求、履約擔保、資金管理、資訊披露、費用退還、冷靜期、退市要求、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制,確保“預付款”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效率。同時,要建立預付費資金監管平臺,實現平臺可按照消費者簽到打卡次數確定劃撥金額。要搭建跨部門的資訊共享平臺,把髮卡主體資質稽核、經營狀況及風險提示、失信懲戒資訊等打通。
——全國政協委員、月星集團董事局主席丁佐宏
很多線上教育企業實行“預付款”制度。建議加強市場準入,設定30%比例的企業備用金制度,將備用金放在企業賬面上,設定政府和企業共同監管賬號;建立預付費第三方支付平臺監管模式,由平臺根據教學進度、服務內容,按月、按課時劃撥結款。應限制預付款的比例、時間和應用範圍。線上教育平臺一次性收取學費不得超過3個月,不得拆分合同;對1萬元以上的大額預付款,建立“退費險”制度;企業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馬進
(光明日報記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13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