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
9月18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浙江省轉辦了第十七批信訪件188件,涉及:大氣68件、水39件、噪聲23件、生態22件、土壤21件、其他13件、海洋1件、輻射1件。其中,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圈定的重點件5件。
省信訪組立即按工作規程交由所涉11市辦理,其中杭州市33件(重點1件)、寧波市14件、溫州市26件、湖州市11件、嘉興市8件(重點1件)、紹興市25件、金華市23件、衢州市10件(重點1件)、舟山6件(重點1件)、台州市25件(重點1件)、麗水市7件。
十七批共移交1970個信訪件,按汙染型別分類,其中:大氣汙染764件,佔比38.78%;涉水汙染407件,佔比20.66%;噪聲汙染233件,佔比11.83%;土壤汙染199件,佔比10.10%;生態199件,佔比10.10%;其他146件,佔比7.41%;海洋12件,佔比0.61%;輻射10件,佔比0.51%。106件重點件,涉水汙染46件,佔比43.40%;土壤汙染29件,佔比27.36%;大氣汙染19件,佔比17.92%;生態4件,佔比3.77%;海洋3件,佔比2.83%;其他3件,佔比2.83%;噪聲2件,佔比1.89%。按區域分,杭州544件,重點14件;寧波234件,重點14件;溫州174件,重點6件;湖州97件,重點8件;嘉興100件,重點9件;紹興238件,重點12件;金華194件,重點15件;衢州68件,重點6件;舟山31件,重點2件;台州215件,重點16件;麗水71件,重點3件;省直4件,重點1件。
截至9月18日,全省自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以來,共對67名公職人員和3個單位進行約談,對13名責任人和3個單位進行問責處理。從問責物件看,處級幹部1人、科級幹部7人、科級以下幹部5人、單位3個。
9月9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浙江省移交了群眾信訪舉報件141件,浙江省高度重視,及時交辦至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辦理。現已公開第八批群眾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公眾可登入浙江省政府網瀏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八批)》進行檢視。
所有信訪件均明確邊督邊改工作要求和反饋時間節點。對重點件,明確由所涉地市黨政主要領導領辦,專人負責,立行立改,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根據安排,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進駐期間(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571—87666606,專門郵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號郵政專用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至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舉報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