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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4日電 (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訊息,近日財政部印發《關於下達2021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改善文物保護條件,現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達2021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合計10.2億元,此前已提前下達53.1億元。
《通知》稱,此次下達資金預算用於文物維修保護、文物安防、考古、可移動文物保護等所需支出。其中,一般專案預算優先用於革命文物、石窟寺文物、考古、長城大運河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相關文物保護等專案,於4月底前將上述專案安排情況予以標識並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2021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表。製表:王震
(責編:王震、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