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為大陸效力,我就依“法”判罰?民進黨當局會害慘臺灣

民進黨當局不斷阻止各種有利於兩岸和平統一的行徑和趨勢,除了給臺灣島內年輕人不斷“洗腦”,灌輸所謂的“臺獨意識”以外,民進黨當局還在竭盡全力阻止兩岸正常的交流交往。為了防止兩岸一家親,民進黨當局再度透過所謂“兩岸關係條例”等相關修訂案。而且據瞭解,這一次修訂案的調整範圍還不小。

你敢為大陸效力,我就依“法”判罰?民進黨當局會害慘臺灣

在公佈的修正案中,民進黨當局強調,臺灣民眾不能協助外國、大陸及港澳地區“迫害、竊取和侵害臺灣的核心技術及關鍵性機密”。不僅如此,民進黨當局還煞有介事地推出了所謂“經濟間諜罪名”。據瞭解,該罪名量刑高且判定範圍有較強的自主性。一旦被判定,將可能面臨5-12年的有期徒刑,以及500萬元新臺幣至1億元新臺幣的罰款。如果從客觀角度來看,在此修正法案中,明顯有對大陸及港澳地區的“特別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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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民進黨當局的舉動,顯然是在不斷創造“驚喜”。因為民進黨當局還提出要求,受島內“執政”當局委託或補助達一定標準,擁有核心技術的個人和機構,如在專案終止時或是離職未滿三年的,若想前往大陸或返回臺灣,都需要重新進行核查,一旦在核查過程中發現“違規”行為,最高有可能被判處繳納1000萬元新臺幣的罰款。

歸結來說,民進黨當局在制定修正案時,已經擺明了對大陸的針對之心,寧願把技術給外國,也堅決不讓它流入大陸。而且,民進黨當局還在修正案中威脅技術人才,如果他們要跳槽,給大陸賣力,民進黨當局就要對他們進行“依法懲處”。

你敢為大陸效力,我就依“法”判罰?民進黨當局會害慘臺灣

按道理來說,這種不符合兩岸和平交往的法律條文,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民進黨當局還沒有達到可以隻手遮天的水平,且臺灣的主權是屬於中國的。民進黨當局僅是臨時性的“治權”,其地位遠比主權更低。換而言之就是,這樣一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修正案,根本不具法律效力,難以生效。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這個修正案大機率不是民進黨當局的單一完成的,因為他們雖然一直忌憚兩岸統一,但還不到如此愚蠢的地步。很大程度上,他們背後是受到了美國的慫恿和指揮。當然,美國不過是想看著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互毆”,好可以“坐收漁翁之利”罷了。

部分參考:臺海網、上觀新聞、國際旅遊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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