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張君花)7月21日,為推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實施,進一步規範化妝品註冊備案、及生產許可、質量等管理問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起草釋出了《化妝品註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註冊管理》)、《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生產管理》)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註冊管理》進一步細化《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要求的同時,整合原來分散在多個規範性檔案中有關化妝品註冊備案管理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化妝品及化妝品新原料的註冊備案管理基本要求。而《生產管理》則在細化了之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對化妝品生產和經營環節監管要求和法律責任的基礎上,對新條例確立的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制度、境內責任人制度、委託生產製度、產品召回制度、自查停產報告制度、網路經營監管制度、集中交易化妝品監管制度、美容美髮等使用化妝品監管制、不良反應監測制度、風險監測和評價制度等基本監管制度, 均作出細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