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西雙版納州檢察機關與邊境管理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和監督制約工作聯席會議在景洪召開。
會議宣讀了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牽頭起草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和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試行)實施意見》。
據介紹,2020年5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和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試行)》的規定,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成立由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劉天鳴為組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宇為副組長,第一、第二、第三檢察部負責人和員額檢察官為具體成員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和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試行)實施意見》起草小組。
《實施意見》起草小組遵循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聯合印發意見的精神,結合西雙版納州刑事檢察工作的實際,擬定出《實施意見》的草案。經與邊境管理部門多次會商討論,充分考慮西雙版納州檢察機關和邊境管理部門在刑事訴訟工作中的實際,歷經五次修改,最終形成定稿。《實施意見》在省檢院、省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聯合印發意見的基礎上,對提前介入、派駐檢察室(檢察官)、協助證明、聯席會議、互派交流等問題進行了細化規定。
會議認為,《實施意見》的簽訂將促進邊境管理部門執法規範化,實現辦案質效明顯提升、法律監督實時高效,不斷增強邊疆民族地區治理能力的工作目標。
會上,劉天鳴與參會單位負責人簽訂了《實施意見》。
西雙版納州檢察院、西雙版納邊境管理支隊、西雙版納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景洪港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磨憨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打洛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來源:雲南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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