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經濟資訊聯播》)4月12日晚間,已從A股退市的樂視網在全國股轉系統,也就是新三板釋出公告表示因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樂視網被處以2.406億元罰款,樂視網實控人賈躍亭被處以 2.412億元罰款。
證監會查明,樂視網、賈躍亭等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相關檔案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
雖然在公告中樂視網造假細節、金額尚未揭曉,但長達十年的造假時間跨度仍然觸目驚心。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提到樂視網在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時進行欺詐,但其IPO是否也構成欺詐發行,這也是後期大家關注的焦點。
由於新證券法從2020年3月起開始實施,而樂視網的財務造假和欺詐發行行為發生新法生效之前,新法不溯及過往,因此此次對樂視網的處罰沿用的是老版證券法。
律師:投資者可向法院提起多名被告民事訴訟
律師表示,現在樂視網行政處罰已經落地了,投資者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賠,並且有權索賠的物件不僅僅是樂視網公司和賈躍亭,還包括相關高管責任人及中介機構。從法律規則來看,因為樂視網造假行為比較惡劣,持續時間比較長,而且涉及到涉嫌欺詐發行,有可能後續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樂視網及賈躍亭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臧小麗 :追究賈躍亭的刑事責任可能有難度。因為賈躍亭不在國內,絕大部分刑事案件罪名都是不能缺席判決的。所以如果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還得等他回國,或者透過相關國際司法協助環節,才能對他依法進行審判。
證監會:對賈躍亭等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4月13日晚間,證監會官網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證監會指出,賈躍亭、楊麗傑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決定對賈躍亭、楊麗傑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表示,自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上述職務。(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