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大改革,即將迎來新的機遇期!

由 納喇傲兒 釋出於 綜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關於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類別、等級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個人可於2020年7月17日前透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2.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郵編:100835。

資質改革期間,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事項。

附件:

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徵求意見稿)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徵求意見稿)有關情況說明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措施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7月2日

繼續下拉查閱發文附件

住建部關於建設工程行業的資質改革徵詢意見稿,7月2日正式出爐。

瘋傳了一個月的傳聞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

於行業而言,無異於一枚核彈。

自有資質那天起,本次改革史無前例。

01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這句話用於建築行業的監管也很合時宜。

建設工程資質從無到有,從有到分,前幾十年一直在細化行業的發展。

從近兩年開始,資質管理開始走向了合併與取消的方向。

這其中必然是有其規律的。

改革開放初期,各行各業百廢待興,但生產技術水平又相對落後,隔行如隔山,確實是真實寫照。

讓一眾蓋房子的工人去修地鐵,簡直是天方夜譚。

讓鐵路大軍去搞化工廠房,也是勉為其難。

所以,那個時候限於技術所限,還必須是術業有專攻。

但現在不一樣了。

隨著工程建設的數字化和智慧化以及先進機械化和自動化的實現,類似於盾構機、架橋機等裝置的普及,行業之間的技術壁壘逐步淡化了。

資質自然也沒必要這麼細化了。

02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

勘察行業

勘察行業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合併了幾個專業方向,除了一個綜合甲級資質,就剩三個專業資質:岩土、測量和勘探。

勘察整體集中度提高。

設計行業

設計行業這次屬於大動干戈。

從原有的24個行業資質,調整為14個,專業資質更是合併和取消一大批。

這其中就包括:

冶金、建材合併,

輕紡、農林、商物糧合併,

電子、通訊、廣電合併,

石油天然氣、化工石化醫藥合併,

軍工併入機械,

核工業併入電力,

資質序列由原來的甲乙丙,調整為甲乙兩個序列。

設計類別調整為14個大類,這是有意和施工大類一一對應,設計是本次調整合並大類最多的一方。

施工行業

施工行業的資質調整最為引人注目。

畢竟施工是四大主體中,經濟體量最大的一方,引起的震動,自然也不小。

行業序列由原有的特級、一、二、三級,調整為甲乙兩級。

特級企業不再叫特級,直接叫綜合資質企業,也就是不但是資質的最高階,並且不再劃分行業。

施工總包類別由原來的12個,增加到13個,新增加民航施工總承包,這也是本次改革唯一增加的一個資質。

專業承包資質大批的合併和取消。

最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鋼結構專業資質竟然合併到建築總包資質,這讓一直說鋼結構要成為第13個總包類別的專家,啪啪打臉。

倒是地基基礎、起重裝置安裝、預拌混凝土單獨存在下來,令人匪夷所思。

施工行業的資質調整,大的類別基本完整不變,專業資質調整的面目全非,大半已不存在。

監理行業

本次調整最小的就是監理行業,可以忽略不計。

幾家歡喜幾家愁

按照初步的調整規則是:

原有特級施工企業可以直接獲取綜合資質甲級。

意思就是不管你原來有幾項特級資質,只要有,就可以直接晉級綜合甲級。

這讓特級資質一大筐的中建、中鐵、中水們如何受得了,本來資質是他們的一大優勢,現在隨隨便便的一個小特級企業,就可以和他們平起平坐,這怎麼受得了。

反過來,一大批單一的特級企業高興的睡不著,相當於一個特級資質變成原來的13個,這事擱以前想都不敢想。

總包一級自然是總包甲級,這倒沒什麼意外。總包二級企業竟然和總包三級同為總包乙級企業。

這點讓總包二級企業也是鬱悶,幾年業績,白忙活了,到是三級企業撿個大便宜。

弱化資質,強化業績和個人

其實,如果還在為資質或悲或喜的人,那就是沒有深刻理解,此次改革的深意。

弱化資質。

合併和簡化資質的同時,也是在弱化行業資質,既然資質弱化,那麼,自然不再會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未來核心競爭力是什麼?

業績和帶有業績的執業人。

未來相應業績的多少,就代表你的實力和經驗儲備,而具有實戰業績的個人專案經理的多少,則決定了公司的承載能力。

建造師、建築師、結構師、監理師、岩土工程師、土木工程師這些註冊類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個人,必將迎來新的機遇期!

END

附件如下:

附件2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徵求意見稿)有關情況說明

一、改革思路

為保持資質管理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避免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干擾,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在維持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資質標準框架基本不變的同時,按照“能減則減、能並則並”的原則,大幅壓減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對可由市場自主選擇、行業自律進行調節的企業資質類別予以取消。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業務範圍相近、市場需求較小的企業資質類別予以合併。對部分設定過多的資質等級進行歸併,減少資質層級。

二、改革內容

按照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大幅壓減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改革措施詳見附件3)。改革後,工程勘察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施工資質分為綜合資質、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工程監理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

(一)工程勘察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專業資質及勘察勞務資質整合為岩土工程、工程測量、勘探測試等3類專業資質。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勘探測試專業資質不分等級),原丙級資質併入相應專業乙級資質。

(二)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對部分行業資質進行整合,其中,冶金行業與建材行業合併為冶金建材行業資質,輕紡行業、農林行業、商物糧行業合併為輕紡農林商物糧行業,電子行業、通訊行業、廣電行業合併為電子通訊廣電行業,石油天然氣行業併入化工石化醫藥行業,軍工行業併入機械行業,核工業行業併入電力行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併入相應行業乙級資質。取消海洋行業及專業資質,相關企業可以換髮相近行業資質。整合原化工石化醫藥、石油天然氣、電力、市政行業中的專業資質,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併入相應專業乙級資質;取消其他行業的專業資質,併入相應行業資質,原甲、乙級專業資質併入相應等級的行業資質,原丙級專業資質併入乙級行業資質。將專項資質調整為通用專業資質,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併入相應專業乙級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

(三)施工資質。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調整為施工綜合資質,取得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髮綜合資質。取得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別、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不再申請或持有其他施工資質。

保留原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將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等合併為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上述3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任一個,即可換髮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甲級資質在本類別內承攬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原一級資質調整為甲級資質,其他等級資質合併為乙級資質。

保留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裝置安裝工程、核工程等專業承包資質;將原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建築裝修裝飾類、建築機電類、公路工程類、港口與航道工程類、鐵路工程類、水利水電工程類、通用類專業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將勞務企業資質調整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不分等級。

(四)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取消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等專業資質,其資質要求執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取消農林工程監理資質,建設單位委託農林工程監理業務時,不再作資質要求。上述4個監理專業資質取消後,相關企業可以換髮相近專業同等級監理專業資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併入相應專業的乙級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

三、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於資質標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確定後,啟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資質標準等的修訂工作,有針對性地調整企業資質標準中的考核指標,原則上不提高標準,最低等級資質可適當降低准入門檻。多個資質合併的,將兼顧合併前的各項資質標準,在修訂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時,充分考慮資質類別壓減對企業的影響。

(二)關於資質過渡期。為減輕企業換證負擔,原資質證書有效期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新資質標準釋出後,設定適當的企業資質過渡期,到期後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係直接換髮新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

(三)關於審批模式和許可權。保持現行審批模式不變的同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除綜合資質外,全部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訊、鐵路、民航等資質的審批許可權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進一步壓減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

(四)關於全國統一的建築市場。加快推動企業資質審批事項線上辦理,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逐步實現企業資質審批“一網通辦”,所有企業資質資訊均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開發布,供社會公眾查詢。企業資質全國通用,嚴禁各行業、各地區設定限制性措施。

(五)關於配套措施。在淡化企業資質管理的同時,進一步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健全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加快推行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制度,更多透過市場機制約束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行為。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持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