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區分公司因銷售的香薰機不合格,被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管局罰款2.3萬餘元。
行政處罰資訊顯示,當事人銷售的大容量超聲波香薰機,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屬於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法規責令當事人消除影響,並對當事人罰款2.328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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