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19年11月,上海的王某因牙齦發炎,請了兩天帶薪病假,但因診所緣故被取消,王某就利用這兩天病假去了香港,並多次在朋友圈分享其旅行見聞。單位認定其利用病假旅遊,屬於騙取假期行為,嚴重違紀,並以此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王某起訴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駁回其訴請。
員工因請病假旅遊丟工作的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估計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近年來,一些人秉持著“只要膽子大哪天都是假”的理念,透過“假不夠,病來湊”的實際行動,千方百計請假拼假“翹班”旅遊,其中不乏沒病裝病或是請病假卻沒就診的虛構病假者,甚至還有人從網上購買虛假病假條、診斷證明等騙取病假。法律和鮮活的案例告訴我們,員工虛構病假的行為看似機靈,實則隱含著風險。
虛構病假實質上是一種勞動失信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者在身體健康、沒有合理請假事由的情況下故意虛構病假脫離工作崗位,或者請病假後改變病假的用途去旅遊,均屬於變相曠工,對用人單位構成了欺騙,違反了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把病假當“玩假”,當心得“失信後遺症”。勞動者該敬畏規則,看清風險,守住底線,遠離虛構病假或隨意變更病假用途的誤區。如果想要外出旅遊玩個痛快,應該與單位積極溝通,徵得單位的理解,在不影響單位工作運轉的前提下,儘量採用年休假、探親假、事假等合理合法的請假方式,切莫自作聰明,裝病欺騙單位。
虛構病假的現象也暴露出一些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在開具診斷證明(病假條)時存在漏洞。診斷證明載有患者疾病診斷、是否需要休息、休息時間等內容,是具有等同病歷效力的醫療法律檔案,是保障當事人病休、索賠等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但一些醫療機構對診斷證明的規範性、嚴肅性認識不足,開具診斷證明的隨意性較強,給用人單位勞動紀律管理帶來困擾,也影響了勞動爭議的公正處理。
醫療衛生機構一定要從事實出發,嚴格按程式操作,規範診斷證明開具行為,從源頭堵住亂開、虛開“假病假條”的口子。同時,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網售病假條問題的關注,依法予以整治,阻斷“假病假條”的網路流通。
虛構病假去旅遊也從側面暴露出合理的休假渠道不暢、休假需求得不到保障等問題。所以,用人單位、有關部門都該反思是否在制度上和現實中滿足勞動者的休假需求。只有逐步增加放假供給,把休假制度落到實處,讓勞動者能獲得更多合理假期去旅遊,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虛構病假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