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電價將迎來新一輪調整,但並不會影響到居民用電。有關分析指出,相比過去,這一調整將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統一到了同一標準之下,同時,此次調整並未直接涉及到對於居民生活用電和農業生產的影響。不過,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近日,多個省份釋出檔案均提及分時電價機制,有關居民生活的電價計費方式調整或也將逐漸到來。
統一標準
5月15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第三監管週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將於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執行工商業(或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使用者,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使用者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
單一制電價和兩部制電價是什麼?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的解讀,只按客戶用電度數計費的電價,稱為電度電價(包括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這種只按電度電價計費的計價方式稱為單一制電價。除按客戶用電度數計費之外,還要根據客戶用電容量計費,按容量計費的電價稱為基本電價,這種既包括電度電價又包括基本電價的計價方式稱為兩部制電價。
以公式來看,執行單一制電價使用者電費=(上網電價+工商業單一制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執行費用)×月度電量。執行兩部制電價使用者電費= (上網電價+工商業兩部制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執行費用)×月度電量+容 (需)量×容 (需) 量電價標準。
那麼,此次調整中在工商業方面提及單一制電價和兩部制電價意味著什麼?一位電力行業從業者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這實則代表著標準的統一,“以前,兩部制電價主要適用於大工業使用者;單一制電價適用於除大工業以外的工商業使用者。此次調整則是將大工業使用者和除大工業以外的工商業使用者都統一到了用電容量這一標準之下”。
結構調整
“此次主要是電價的結構性調整,對於工商業用電,調整將會讓電價更加市場化,對於一些高耗能、高用電的企業來說,電費可能會有所上漲。”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專家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但對於一些小型企業來說,可能由於用電量較小,調整對其影響並不明顯。”
此外,前述專家指出,根據國家發改委公佈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表》,各省兩部制的電量電價大都低於單一制電價;但相比單一制電價,兩部制電價還需在電量電價之外加上容(需)量電價,這使得其中存在一定的平衡關係,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企業需要核算自己的用電情況,然後再進行選擇。
有關分析認為,此次調整也將帶來更加健全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負荷率較高的兩部制使用者的需量電價實施打折優惠,引導使用者合理報裝容量,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據悉,此次調整中,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使用者,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本通知核定標準90%執行。
在工商業之外,此次調整對於居民日常用電又會有影響嗎?根據《通知》,使用者用電價格逐步歸併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尚未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方,使用者用電價格可分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和大工業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四類。
也就是說,此次調整的物件為原大工業使用者和一般工商業使用者,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的用電並不包含其中。《通知》中也提到,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儘管此次調整不會直接影響普通居民用電價格,但有可能帶來間接的影響。前述專家指出,例如,對於家裡沒有安裝充電樁的車主來說,由於大部分公共充電樁的電價與工商業用電相同,因此調整可能會對其充電費用產生影響。
分時擴圍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國家發改委的檔案並未涉及對於居民生活電價的調整,但為倡導科學用電、節約用電,近日,實行“分時電價”的檔案正密集出臺。
例如,2022年12月,河北省發改委釋出檔案稱,2023年1月1日起,供電企業能夠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使用者(含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使用者),以及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不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電),均可自願選擇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使用者可向當地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免費安裝峰谷分時電能表,執行時間以年度為週期,且不得少於一年。今年5月,重慶市發改委也釋出《關於建立居民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提出自6月1日起,由電網企業直接抄表到戶的且具備分時表計計量條件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使用者和居民充電設施使用者可自願選擇執行分時電價。
事實上,分時電價已然不是新鮮事物,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中國逐步在各地推行分時電價機制,截至2021年,已有29個省份實施了分時電價機制,其中有14個省份出臺了居民峰谷電價政策。
接下來,分時電價會進一步進入居民生活嗎?2021年,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就《關於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答記者問時便給出了答案。該負責人提到,電能無法大規模儲存,生產與消費需要實時平衡,不同用電時段所耗用的電力資源不同,供電成本差異很大。
“在集中用電的高峰時段,電力供求緊張,為保障電力供應,在輸配環節需要加強電網建設、保障輸配電能力,在發電環節需要調動高成本發電機組頂峰發電,供電成本相對較高;反之,在用電較少的低谷時段,電力供求寬鬆,供電成本低的機組發電即可保障供應,供電成本相對較低。”該負責人表示,“有條件的地方,要按程式推廣居民峰谷電價機制,逐步拉大峰谷電價價差,引導居民使用者在高峰時段少用電、低谷時段多用電,發揮削峰填谷的作用。”
北京商報記者 金朝力 冉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