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沒帶齊,原以為辦不成了,沒想到還有容缺服務,只需延後幾天把資料補上就行,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河口區政務服務大廳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業務的東營拓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張先生連連稱讚。
據瞭解,工作人員在審查張先生遞交的材料時,發現材料申請書中未黏貼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但張先生又急需拿著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辦理其他業務。工作人員在瞭解情況後,隨即對照“容缺清單”,決定在企業作出承諾、限期補齊材料的情況下,實行“容缺受理”,對該申請先行受理的同時開展審批流程,不到半小時張先生便拿到了變更後的營業執照,業務辦完的第二天張先生補齊了所缺的材料。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一次辦好”承諾,河口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企業開辦“容缺受理”實施辦法》。申請人在辦理相關企業開辦業務時,應提交的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關鍵性申報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響實質性稽核的,經申請人書面承諾在作出辦理結果後補齊或補正的,可先行受理並進入正常審批程式。
自《企業開辦“容缺受理”實施辦法》實施以來,河口區行政審批局共容缺辦理業務50餘筆,審批效率提升的同時,也獲得了企業群眾一致好評。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河口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聚焦審批服務便民化、政務服務標準化,不斷提高服務效能,切實為企業群眾提供更加合理化、人性化的服務。(陳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