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美國前白人警察德雷克·肖萬15日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聯邦地區法院就侵犯非洲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公民權利認罪,首次承認在執法過程中以膝蓋壓住弗洛伊德頸部致其死亡。
肖萬當天身穿橙色囚服、戴手銬出庭。在與聯邦地區法院簽署的認罪協議中,他承認“故意使用不當武力導致了弗洛伊德身體受傷以至死亡”,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有錯”。
依據認罪協議,肖萬將被判處20至25年監禁。檢方建議對其處以可適用的最高25年刑期,但最終量刑將由聯邦地區法院高階法官保羅·馬格努森做出。
聯邦檢方說,肖萬將被轉移至一處聯邦監獄服刑。
2020年5月25日,46歲的弗洛伊德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街頭遭肖萬跪壓頸部9分29秒後死亡。今年4月,該案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宣判,陪審團裁定肖萬被控的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過失殺人罪名全部成立。明尼蘇達州地方法院6月對肖萬判處22年零6個月刑期。
除弗洛伊德案外,肖萬15日還承認,2017年在一次逮捕行動過程中侵犯一名14歲非洲裔男孩公民權利。那次事件中,肖萬扼住男孩喉嚨,用手電筒擊打他的頭部,在男孩戴手銬、無力反抗的情況下以膝蓋壓住其頸部和後背。
據美聯社報道,明尼蘇達州法院檔案顯示,2014年以來,肖萬執法時有7次採取控制對方頸部、頭部和上身的做法,州檢方認為其中4次屬於用武不當。(完)(李彥南)
關鍵詞:德雷克·肖萬(Derek Chauvin)、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