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電不漲價!國家發改委明確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

  《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措施:

  •   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透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   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   推動工商業使用者都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使用者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使用者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   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群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使用者)、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通知》要求,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平穩落地。

  •   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劃,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培育合格售電主體。

  •   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出臺尖峰電價機制,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的銜接。

  •   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對市場交易電價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

  •   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合理參與電力市場報價。

  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標誌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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