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滬不止是包郵區,這個建築施工標準很快也要統一了
在世界各大城市中,尤其是正在發展中的城市,其建築施工排放的顆粒物汙染對空氣質量影響顯著,同時也對能見度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為了控制和評估建築施工顆粒物的排放,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制定了相關的建築施工顆粒物控制和評價標準來減少其汙染排放。
上海、江蘇、浙江是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的主力省市,城市建設發展快,建築工地集中,揚塵管控對區域大氣汙染防治意義重大。以江蘇為例,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統計資料,2019年江蘇省全省施工場地PM10和PM2.5的年排放總量分別為19.2萬噸和4.3萬噸,是大氣汙染的“大戶”。
根據徵求意見稿,建築工地、碼頭堆場要設施自動監測裝置,每15分鐘自動採集一次PM10和PM2.5資料。
監控點自整時起依次順延15分鐘的顆粒物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限值,單位為mg/m3。每小時有4個15分鐘平均值,每個日曆日24小時共有96個顆粒物15分鐘濃度均值,超標次數指一個日曆日 15 分鐘平均值超過監控點濃度限值的次數。
濃度限值分為一般地區和重點地區,重點地區顆粒物濃度限值是一般地區的80%,一旦一天中超標次數達到一定數量,相關部門可以對超標單位進行執法並處罰。
標準意見稿徵求截止時間是10月17日,江浙滬統一揚塵管控標準年內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