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月26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6日表示,將於農曆新年後,向特區立法會提交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修訂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當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早前確認,區議員屬於公職人員。林鄭月娥指出,區議員在參選時須簽署宣告,表明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因此區議員須和立法會議員一樣遵守有關條例。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相關規例的規定,香港特區政府自去年以來推動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宣告,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今年1月12日,林鄭月娥表示,區議會是一個重要的組織,區議員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按香港國安法宣誓。
記者 朱宇軒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