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熊抱女主持人”一事引發爭議的陝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已於近日一審獲刑7年。
9月2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祁玉江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3月20日,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祁玉江犯受賄罪,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9月1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據官方簡歷,祁玉江,男,漢族,1958年2月生,陝西子長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陝西省委黨校大學學歷。
祁玉江長期在延安工作,曾先後在延安地區畜牧局、延安地區農委、延安市農發辦等處任職。1997年10月起,祁玉江調赴延安市寶塔區工作,歷任區委常委、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
2006年6月,祁玉江以延安市寶塔區區長身份轉任志丹縣委書記,並在擔任該職5年後“回爐”寶塔區,出任區委書記一職。2012年3月,祁玉江獲任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躋身副廳級幹部,直至2018年3月退休。
澎湃新聞注意到,祁玉江曾因一起“熊抱演出現場女主持人”事件而受到輿論質疑。
2010年12月25日,陝西延安志丹縣舉行了一場小型文藝演出,某女主持人受邀擔任現場主持。據《重慶商報》、《新聞晨報》等多家媒體報道,時任志丹縣委書記的祁玉江當場“熊抱”了該名女主持人,並誇其“俊、白、美”,甚至追問對方“我是不是男人”。
現場影片經網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報道稱,有網友認為祁玉江太過奔放、言語雷人。隨後,志丹縣官方回應媒體採訪稱,“祁書記認為活動現場與主持人親密互動十分正常,並無大礙”,熱烈擁抱女主持人體現的是“陝西人民的熱情”。
2019年4月,祁玉江主動到陝西省紀委監委投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祁玉江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專案承攬、職務晉升、工作安排調動等方面為韓某某、景某甲、張某某等67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所送現金人民幣1048.2154萬元(含3套房產)、美元2萬元、金條500克、購物卡2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1075.8741萬元及銀元40枚、銀元寶2個。
被告人祁玉江2019年4月14日主動投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在審判階段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祁玉江到案之後,已退繳犯罪所得人民幣1050.2154萬元、美元2萬元、金條500g及銀元40枚、銀元寶2個,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值得一提的是,起訴指控的祁玉江犯罪事實共計67項,具體包括:
1、收受延安宏恆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韓某某所送30萬元和價值191.5萬元房產2套;
2、收受景某甲現金35萬元和價值70萬元房產一套;
3、收受延安治平建工集團董事長張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69萬元;
4、收受延安市XX中心幹部祁某某所送人民幣53萬元;
5、收受寶塔區第二建築公司原專案經理景某乙所送人民幣36萬元;
6、收受延安景御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丙所送人民幣35萬元;
7、收受志丹縣宏源建築公司原專案經理王某甲人民幣30萬元;
8、收受陝西宏麗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30萬元;
9、收受志丹縣畜牧局原局長劉某乙所送現金人民幣25萬元;
10、收受寶塔區交通管理站原站長郝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19.5萬元;
11、收受延安紫程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乙所送現金人民幣18萬元;
12、收受陝西永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蔣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18萬元;
13、收受志丹縣XX鎮XX委書記牛某甲所送現金人民幣16萬元
14、收受寶塔區合療辦原主任崔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13萬元;
15、收受志丹縣XX鄉XX委書記劉某丙所送現金12.5萬元;
16、收受志丹縣財政局原局長高某甲所送現金人民幣12萬元、美元1萬元;
17、收受延安市國土資源局原調研員李某甲、私營企業主賀某某所送現金人民幣12萬元;
18、收受志丹縣XX鄉XX委書記李某乙所送現金人民幣11萬元;
19、收受志丹縣政府接待辦原副主任高某乙所送現金11萬元;
20、收受志丹縣人民醫院元副院長喬建礎所送現金10萬元;
21、收受志丹縣委辦公室原副主任牛某乙所送現金人民幣10萬元;
22、收受寶塔區原副區長張建朝所送現金人民幣10萬元;
23、收受寶塔區住建局原副局長鬍偉所送人民幣現金10萬元;
24、收受志丹縣人大辦公室原副主任劉志峰所送現金人民幣9萬元、100克金條1根;
25、收受志丹縣XX鎮XX鎮長白保明所送現金人民幣9萬元;
26、收受志丹縣委辦公室原主任蒲筠所送8萬元;
27、收受志丹縣XX鎮原人大主席曹常成所送現金8萬元;
28、收受寶塔區政協辦公室原主任張紅軍所送8萬元、100克金條1根;
29、收受原延安市國土局寶塔分局局長何德智所送現金8萬元;
30、收受志丹縣原審計局副局長馬亞娜所送現金人民幣8萬元;
31、收受志丹縣民政局原局長演金瑞所送現金人民幣8萬元;
32、收受寶塔區XX鎮XX鎮長錢光亮所送現金7萬元;
33、收受志丹縣接待辦原副主任胡國華所送現金7萬元;
34、收受志丹縣委組織部原副部長薛治銀所送現金7萬元;
35、收受志丹縣XX鎮XX委書記曹光輝所送現金7萬元;
36、收受寶塔區XX鎮XX鎮長高登祥所送現金人民幣7萬元;
37、收受寶塔區財政局原局長王寧所送人民幣6.5萬元、美元1萬元、100克金條1根;
38、收受寶塔區工業經濟局原副局長王軍所送6.5萬元;
39、收受志丹縣政府辦公室原主任李璇所送現金人民幣6.5萬元;
40、收受寶塔區育才小學原校長景智雄所送現金人民幣6萬元;
41、收受寶塔區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劉傑所送現金人民幣6萬元;
42、收受寶塔區後勤服務中心主任科員李建龍所送現金人民幣6萬元;
43、收受志丹縣城管局原局長韓永明所送現金人民幣5.5萬元;
44、收受志丹縣政府事務中心原主任弓建忠所送現金人民幣5.5萬元;
45、收受志丹縣文體局原副局長劉曉林所送現金人民幣5.5萬元;
46、收受志丹縣原XX委書記**山所送5萬元、購物卡1萬元、200克金條1根;
47、收受志丹縣結算中心原副主任石戰斌所送現金人民幣5萬元;
48、收受寶塔區政府辦原副主任陳世功所送現金人民幣5萬元;
49、收受延長縣司法局原幹部谷小軍所送現金5萬元;
50、收受寶塔區XX鄉XX委書記劉俊川所送現金人民幣5萬元;
51、收受志丹縣XX鎮原人大副主任吳志新所送現金5萬元;
52、收受志丹縣政協辦公室原主任馬志忠所送現金5萬元;
53、收受志丹縣XX委書記韓志玉所送現金人民幣5萬元;
54、收受志丹縣公安局XX鎮派出所原所長賀彥斌所送人民幣5萬元;
55、收受志丹縣衛生局原局長李忠所送人民幣5萬元;
56、收受志丹縣委組織部原副部長王振綱所送現金人民幣5萬元;
57、收受志丹縣610辦公室原副主任曹殿東所送4.5萬元;
58、收受寶塔區石油協調辦原主任殷某某所送現金4萬元、銀元40枚、銀元寶2個;
59、收受寶塔區廉政辦原副主任李志忠所送現金4萬元;
60、收受志丹縣委辦公室原秘書雷建國所送人民幣4萬元;
61、收受志丹縣侯市管理區XX委副書記曹林波所送現金人民幣4萬元;
62、收受志丹縣信訪局原科員張海香所送現金人民幣4萬元;
63、收受志丹縣XX鎮XX鎮長侯志彥所送4萬元;
64、收受延長油田南區採油廠原廠長董發合所送現金人民幣3萬元、購物卡0.5萬元;
65、收受寶塔區衛生局原局長劉春榮所送現金2.5萬元;
66、收受寶塔區XX鎮XX鎮長楊世清所送現金人民幣2萬元;
67、收受寶塔區委組織部原副部長姜東所送現金人民幣1.5萬元、購物卡0.5萬元。
其中,起訴指控的第一筆事實中的延安宏恆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韓某某系祁玉江外甥,在祁玉江任志丹縣委書記、寶塔區委書記期間,韓某某利用祁玉江的幫助和影響力承攬了志丹縣、寶塔區的多處專案工程。2013年底至2014年初,祁玉江應兩名情人需要,直接安排韓某某分別為其兩名情婦購買了兩套房產,價值191.5萬元。
而起訴指控的第七筆事實中志丹縣宏源建築公司原專案經理王某甲,曾在2011年在為祁玉江編撰“祁氏家譜”,提供資金16萬元。
9月27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祁玉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人民幣。對被告人祁玉江退繳的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1050.2154萬元、美元2萬元、金條500g、銀元40枚、銀元寶2個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記者 蔣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