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12月1日開始確認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12月1日開始確認

導讀 

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開始啦!一起往下看↓↓↓
1.為什麼要進行資訊確認?
2.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條件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12月1日開始確認

1.為什麼要進行資訊確認?

使用者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資訊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可能看到這兒,有使用者就會想,沒有啥變化,不操作了,但是……

☞我們建議您確認下

即使資訊沒有變化,建議大家最好還是核對下自己的資訊是否填寫的正確。

因為系統在不斷升級的過程中進行了調整、使用者本身資訊變化或之前申報時資訊填寫錯誤,很可能會造成之後的資訊失效、不符合扣除條件、單位無法下載等問題。

☞提醒 | 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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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項附加扣除 | 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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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唐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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