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用審管辦4個人管住年均3萬多件案子?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找到了解決問題的關竅。
2017年至2019年,成都高新區法院連續三年收結案件量穩居四川全省基層法院第一,而辦案質效卻一直排在全省法院前列。
“最大的自律是最大的制約。”成都高新區法院院長劉慶華表示,“我們改變以往盯人盯案、層層審批的管理模式,夯實法官自我管理在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架構中的‘金字塔塔基’作用,推動實現全院全員全程的實時動態規範監管。”
涵育管理意識,讓法官從“牴觸管”到“主動管”
5月20日,成都高新區法院召開2020年度精品庭審、優秀文書、典型案例“三項評查”專項活動啟動會。與其他法院不同的是,在會上,該院院黨組成員為13名一線員額法官頒發了“兼職質評員”證書。至此,該院已經連續5年實施“專職 兼職質評員”機制。
“以往的評查都是由專職質評員負責,法官並不清楚評查的流程和標準。現在我們法官自己也可以深度參與案件質量評查了,更能切身領悟如何把控自己的司法產品質量,觀念上從被動迎檢轉為了主動質檢。”連續多次參加案件質檢活動的法官晏銳說。
要想讓法官把案件主動管起來,首先要涵育法官群體“自警、自主、自理”三大意識。為此,成都高新區法院提出了“三步走”方案。
第一步,權責清單化,提升明確性。成都高新區法院於今年8月正式實施全新的《法官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首次單列“41 8”項審判法官、執行法官權責項,配套印發《權責清單視覺化圖冊》,確保24項法官自我監管職責入腦入心,提高法官作為案件監管最小單元的“細胞免疫力”。第二步,管理制度化,提升規範性。推出問題案件法官會議評查制度、年度案件兼職質評員制度、精品文書庭審互推評優制度,放權法官參與審限管理、司法公開、文書質檢等日常管理事務,吸納三分之一的員額法官為固定“兼職質評員”。第三步,辦案智慧化,提升科學性。發揮開放型法官案件管理智庫效用,依託專業法官會議搭建集體研究智庫平臺,召開研習會議討論裁判規則,製作《法官會議案例摘要》,提升法官群體對疑難複雜問題的自我過濾消化能力。
透過這些舉措,成都高新區法院法官配合、參與案件評查的積極性越來越高。
集合賦能手段,使法官從“不會管”到“善於管”
解決了“想不想”的問題,接下來需要破解的就是“會不會”的問題。
成都高新區法院推出以“強化操作指引、強化專項培訓”為核心內容的“管理能力樹格計劃”。
談到推行這套計劃的初衷,該院審管辦主任肖宏介紹道:“我們院法官群體年齡低、學歷高、案管經驗不足的結構特徵非常明顯。他們想把案子管好,但常常無從下手。這套計劃是為35歲以下青年法官量身定製的,就是要為他們提供一系列可用好用的管理工具。”
今年年初,該院將幾十冊《審判管理手冊》送到各審判團隊手中,裡面系統彙編了案件資訊錄入規範、審限變更規範、訴訟文書質檢、裁判文書質檢、司法公開操作、涉港澳臺涉外司法協助平臺使用規範等六大操作指引,全是滿滿的視覺化操作“乾貨”,目的在於輔助法官走好案件管理“如何做、做得好”兩步棋。
有了規範系統的操作指引,如何解決法官置之不學的問題呢?成都高新區法院配套推出了“管理方法大家談”系列專項內訓。剛滿30歲不久的青年法官羅良華,首次以主講人身份走上講臺,以《分段分塊式團隊管理方法》為主題,為全院法官作了一期生動精彩的主題經驗交流。
如今,掌握這家法院管理經驗“話筒”的主體不再單是審判管理部門,而是傳遞給了身邊的案件自我管理能手。“85後”青年法官王靜是全院最年輕的民庭負責人。透過內訓講座,她將自己在審判實踐中摸索出的一套《審判團隊難案精審指南》向後臺法官進行了傳授,為難案審理團隊內部管理給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議。
截至目前,成都高新區法院法官已經陸續圍繞“疫期辦案錯時管理”“司法鑑定節點控制”等先後開展了5期管理方法講座,配套推出了優秀庭審觀摩點評會、司法公開與文書質檢培訓會、類案檢索系統培訓會等6次專題活動,法官群體中見賢思齊、爭做先鋒、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圍日益濃厚。
明確監管目標,讓法院從“個體強”到“整體強”
將審判團隊管理效果納入法官績效考核和專項推優評先是該院最直接有力的手段之一。
自2016年開始,成都高新區法院連續三年迭代法官素能指標,構建辦案、管理、學習巢狀一體的考核細則,繪製涵蓋六大板塊34項內容的評價體系,被稱為“最嚴格的法官綜合素能考卷”。在這張考卷中,最佳化審判團隊案件週轉效率被明確列為每個法官必須面對的必選題,從而激發法官案件管理的主動性。
除了傳導考核指標壓力外,激勵機制也不能少。在辦案考核方案中,成都高新區法院緊扣本院專業化審判團隊案件多、法官助理多的資源配置特點,設定團隊管理之星專項評比,強化法官管理能力的競技比拼,傳遞明星管理團隊流動紅旗,激勵法官以管理促辦案、以管理升質效,使懂管理、能履責、績效好的法官脫穎而出。
近3年來,成都高新區法院人均結案數達603件,無1件超審限案件,法官主動參與四類案件監管的敏銳度也不斷提升,實現了法官與法院審判質效目標的有機統一。(本報記者 王鑫 本報通訊員 林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