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半年“換”11次輪轂?

“換輪轂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車輛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才會出現,怎麼這些維修憑證顯示,這臺公車半年多時間竟換了11次輪轂?這顯然不合常規,其中必有隱情!”前不久,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委第一巡察組在對區市政設施綜合養護管理所進行常規巡察時,一套車牌尾號為“J423”的公車維修報銷憑證讓工作人員心生疑點,該線索隨即被移交給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當辦案人員聯絡上這臺公車的駕駛員秦某後,秦某起初躲躲閃閃,在電話裡故意繞開話題。“發票顯示, 9月一次,10月一次,第二年1月又一次……輪轂更換為什麼如此頻繁?有沒有發生事故的相關記錄?換下來的舊輪轂最後是怎麼處理的?”辦案人員一連串發問,令秦某始料未及。

與此同時,另一路辦案人員趕往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作進一步核實。經過大資料分析比對和調取相關材料,這臺車牌尾號為“J423”的車輛並沒有交通事故和出警記錄。為了全面摸清事實真相,辦案人員又根據發票公章透露的資訊,找到某定點修理廠瞭解情況。修理廠老闆起初支支吾吾,後來在辦案人員一番耐心勸導下,才道出實情:“這臺公車確實來我們這維修,但並沒有換過輪轂……”

“既然輪轂沒換過,為何虛列名目報銷?”辦案人員將該公車一年來維修報銷的發票全部找來,經統計,費用累計達14321元。在這些維修種類和專案中,僅輪轂就換了11次,此外包含保養、更換輪胎等。

在眾多證據面前,秦某終於承認,平時駕駛公車過程中,有時會碰到闖紅燈等被交管部門曝光扣分的情形,按每次扣分罰款200元計算,次數一多,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這筆錢由自己掏,又心有不甘。“我想,反正是為了公家的事,不是揣到自己腰包裡,就打起了虛報專案套取維修款的主意。”秦某如此解釋。

經查,秦某將車牌尾號為“J423”的公車交通違法罰款費用累計2758元,拆分3次交由單位定點修理廠墊付,後與該公車修理費開具成總額為14321元維修費發票在單位財務報銷。2021年1月,秦淮區紀委決定給予秦某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為進一步規範公務車輛使用管理,秦淮區紀委監委針對此案暴露出的問題,推動相關部門完善《秦淮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從使用範圍、使用程式、定點維修等方面出臺具體細則,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進行全程監督,及時查處公車使用管理中各類違紀違法行為。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作者 李向傑 蔣守昌

編輯:高晨晨

流程編輯 邰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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