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記者孫博洋)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了《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我國是人口大國,也是兒童人口大國,根據最新的第七次人口普查資料,0-17週歲兒童約有2.98億人。
據介紹,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會同22個部門研究制定《指導意見》,目的就是為了促進廣大兒童健康茁壯成長,共享美好未來。
城市要讓人民生活更美好首先要對兒童更友好
釋出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司長歐曉理表示,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是為了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城市不是成年人獨享的活動空間,也是事關廣大兒童成長、身心健康發展的重要空間。
據介紹,目前,我國城鎮化率已突破60%,城市正成為越來越多兒童成長髮展最重要的外部環境。在快速城鎮化程序中,一些地方習慣於將兒童發展作為城市發展的附帶問題考慮,城市建設主要基於成年人群的活動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兒童的服務供給、設施配備、空間規劃等存在缺位。
歐曉理表示,隨著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群眾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長,億萬家庭期盼孩子們成長得更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托育、衛生健康等公共服務,有更多“讓孩子們跑起來”的公共空間,有更加安全舒心的成長和發展環境。我們的城市要讓人民生活更美好,首先要對兒童更友好。
據歐曉理介紹,《指導意見》明確了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從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5個方面提出24條重點舉措,圍繞托育、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城市空間、社會環境等領域提出不少具有含金量的具體措施。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堅持多部門合作、寬領域推進,促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支援、人人參與的工作格局,凝聚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在談到何為“兒童友好”概念的內涵時,歐曉理介紹說,《指導意見》提出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把兒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會推廣,推動兒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兒童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充分體現,主要是把握好“5個友好”維度。
一是社會政策友好,就是要在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資源、規劃城市建設中,堅持兒童優先、體現兒童視角、注重兒童參與。
二是公共服務友好,就是要立足兒童成長髮展實際需求,健全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普惠共享、優質均衡。
三是權利保障友好,就是要關愛保護特殊困難兒童群體,構建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織密兜牢兒童社會保障網。
四是成長空間友好,就是要讓城市空間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做到安全、便利、親近自然,為兒童成長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五是發展環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兒童日常學習生活等場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會人文環境。
“十四五”期間將試點建設100個兒童友好城市
據瞭解,《指導意見》提出“十四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
對此,歐曉理表示,建設兒童友好城市要堅持試點先行,透過試點創新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路徑模式。為有序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確保建設質量和效果,將在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中選取改革意願強、經濟基礎實、建設條件成熟的100個左右城市作為試點城市,先行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
歐曉理表示,在建設兒童友好城市過程中,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主體作用,注重個性化探索、差異化建設路徑和建設模式。另一方面又要注重提煉總結共性制度建設、標準構建成果,上升為全國性制度安排,以便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同時,還將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藥引子”作用,對建設成效突出的地方予以引導激勵支援。
同時歐曉理還表示,建設兒童友好城市要堅持系統觀念,將兒童友好融入到新型城鎮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在市政建設、公共建築等方面明確兒童空間、設施等“硬標準”,在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方面提升服務質量“軟標準”。創新城市公共設施建設,重點要規劃建設提供兒童學習、遊戲、體育鍛煉、勞動實踐、科技體驗等寓教於樂的兒童活動場地設施,拓展親近自然的戶外空間,加強城市空間和服務設施適兒化改造。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模式,要在堅持公益性定位前提下,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可以市場化的領域,參與開發和提供多樣化、多層次服務專案,不斷豐富擴大有效供給,既要讓孩子享受得好,又要讓家長承受得起。
歐曉理表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完善政策措施,既發揮好中央頂層設計、科學規劃、統籌指導作用,又充分落實地方屬地主體責任和主觀能動性,著力推動《指導意見》落實落地,進一步為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促進兒童優先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