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圍繞著盛家幾個女子,以小六盛明蘭為主角,講述了女子在逆境中成長的故事。
平寧郡主到盛家,當著大傢伙的面,讓齊小公爺認盛家幾個姑娘當嫡親妹妹,轉著彎兒拒絕了齊小公爺要娶盛明蘭的請求,更是斷了盛墨蘭想要嫁進國公府的念頭。
老太太心疼明蘭,帶著明蘭回了老家宥陽。沒想到,在宥陽卻見識了大房嫡長女盛淑蘭如豺狼般的婆家。
盛家在宥陽也算是高門大戶,盛淑蘭的婆家早年清貧,丈夫孫志高12歲就中了秀才,按說應知書達禮,是個謙謙君子。可怎知人品太差,中了個秀才之後,再無進步不說,還留戀煙花之地,要納青樓女子為妾。
淑蘭婆婆自恃兒子是個秀才,覺得是盛淑蘭高攀了他們,對淑蘭呼來喝去,即使到了盛家,也是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竟然要做明蘭的主,將明蘭嫁給她的侄子。
言語裡還不乏輕視明蘭之意,“雖說是個庶女,但是,只要我發話,我那侄子也是要聽的。”
盛家家風嚴謹,不能與青樓女子互稱姐妹,孫家母子便打罵淑蘭,淑蘭忍無可忍,只得回到孃家。
盛家遣人去孫家提出要和離,孫家卻只肯用一紙休書。兩家人請來宗族耆老,連孫家人都看不下去孫志高母子的做法。
盛家最後用了一半的嫁妝換來了盛淑蘭的和離書。盛淑蘭從此自由,再也不用伺候那可惡的母子。
盛淑蘭的婚姻,告訴我們三個真相。放在今天,也仍然可以為姐妹們提個醒兒。
一、如果可以,儘可能不要“下嫁”
明蘭都說,淑蘭姐姐是高門低嫁,本以為可以平安過一生,但是孫家卻覺得,如果對淑蘭恭恭敬敬,顯得他們沒有面子,是為了錢財取了淑蘭,反而對她呼來喝去,才能彰顯自己視錢財如糞土。
實際上呢,脫離了淑蘭的嫁妝,家裡沒有人幹活,孫家婆婆只有喊累;沒有了淑蘭的錢財,孫志高去酒樓吃飯都吃不起。
現在講究婚姻自由,但女子也儘量不要下嫁。一旦下嫁,婆家極有可能認為你是非他們家兒子不嫁。沒有幾個婆婆認為自己兒子不優秀的。
再看韓國三星的長公主,因為下嫁一介保安,因提出離婚被索賠141億韓元。後來,長公主花了巨資才換得離婚的自由身。
也有下嫁,嫁得好人家的。但是如果可以,儘可能不要下嫁。
二、如果可以,盡全力保住自身的財富
淑蘭在與孫家的和離一戰中,能夠獲得勝利,與她自身的財富也有關係。孫家的僕人都是淑蘭當做嫁妝帶過去的。淑蘭便把嫁妝中的田契、地契、房契、店鋪,都交於自己帶過去的僕人保管。
當盛家下決心要和離的時候,就讓僕人連人帶財產全部帶走,並且馬上就去街上收了屬於自己的鋪子。同時也停掉了孫志高在酒樓掛的賬,不再幫他結賬。
孫家能夠享福,都是因為淑蘭帶過去的財富。淑蘭將這些東西一撤,他們便什麼都沒有。
都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古時候雖是男尊女卑,但女子一旦掌握了財富,也一定程度上掌控了婚姻的主動權。
試想如果淑蘭沒有這些財富傍身,反而是個依靠夫家的女子,那隻能由著夫家欺負,大氣都不敢出一聲。
三、任何時候,不要懼怕威脅和未知
淑蘭之所以一開始被孫家拿捏地死死的,就是因為孫家吃準了淑蘭不願意被休,不願意被人說三道四,也認準淑蘭的孃家母親是個軟弱的人。一旦吵架,便會送鋪子,送錢銀,讓婆家原諒自己家的女兒。
這讓孫家覺得,對淑蘭好,並得不到什麼好處,要對淑蘭不好,盛家才會送這送那,巴結著他們。
即使被孫家欺負成這樣,淑蘭和她母親都還畏懼著孫家的威脅:說一旦這樣,淑蘭就成了沒有人要的棄婦,盛家的幾個女兒也別想再嫁出去。
明蘭說如果姐姐不脫離孫家,只會痛苦。而淑蘭的妹妹更是不忍心姐姐受到這樣的不公待遇。淑蘭及母親才下了決心和離。
未知的事情還未發生,懼怕它幹嘛呢?以前有的女孩子,覺得自己都跟男朋友同居了,即使發現了男友有暴力傾向,也不分手,因為怕自己有同居史嫁不出去;也有的女孩子覺得自己年齡大了,再不結婚,會成老姑娘。都選擇了跟並不合適的物件結婚,導致了許多婚姻的悲劇。
其實,在婚姻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要擦亮眼睛。適時止損,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就像明蘭說的:走到了死衚衕,只有掉頭來,止損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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