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藍夢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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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徐志摩轉入英國劍橋大學深造,愛上了隨父遊歷歐洲的林徽因。這一年,徐志摩23歲,已是有婦之夫,這一年,林徽因17歲,仍是花季少女。
1922年,徐志摩為了求娶林徽因與剛剛生下孩子的張幼儀離婚,做了萬眾唾棄的負心人。但是,林徽因無法承受這份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愛情,於是回國嫁給了父親的世交之子梁思成。
1922年,徐志摩為了求娶林徽因與剛剛生下孩子的張幼儀離婚,做了萬眾唾棄的負心人。但是,林徽因無法承受這份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愛情,於是回國嫁給了父親的世交之子梁思成。
徐志摩與林徽因之間的這段往事家喻戶曉,但直至如今仍有人堅信,在這段感情裡,自始至終都是徐志摩的一廂情願和自作多情,而林徽因則是從來沒有愛過徐志摩。持這種觀點的,大多是林徽因的親友和粉絲,尤其是她的兒女,避尊者諱嘛,很正常。
要證明這種說法的荒謬,其實並不難。比如,徐志摩飛機失事後,林徽因曾在寫給胡適的親筆信中傾訴道:“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變。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
從這段話中不難看出,林徽因不是不愛徐志摩,只是她更愛與梁思成建立起的家庭,不願意為了徐志摩而失去這份安穩。不是不愛,只是不夠愛。
實際上,林徽因不僅愛過徐志摩,而且這份愛一直持續了很久很久。直到二人各自婚娶後,他們仍保持著超友誼關係。
1930年前後,林徽因住香山雙清別墅休養,與徐志摩曾有過短暫重聚。此時,徐志摩早已娶了陸小曼,而林徽因也嫁給了梁思成。
不久後,林徽因的新詩《那一晚》在1931年4月《詩刊》第2 期上刊登,其詩曰: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藍的天上託著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牽著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鎖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兩人各認取個生活的模樣。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飄,
細弱的桅杆常在風濤裡搖。
到如今太陽只在我背後徘徊,
層層的陰影留守在我周圍。
到如今我還記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淚、白茫茫的江邊!
到如今我還想念你岸上的耕種:
紅花兒黃花兒朵朵的生動。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頂層,
蜜一般釀出那記憶的滋潤。
那一天我要跨上帶羽翼的箭,
望著你花園裡射一個滿弦。
那一天你要聽到鳥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靜候著你的讚賞。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亂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闖入當年的邊境!
這首《那一晚》,意境唯美,感情真摯,在林徽因為數不多的詩作中,絕對算得上是上乘之作,這一點是文壇內外公認的事實。但非常值得玩味的是,1932年陳夢家在主編《新月詩選》時卻並未收錄這首詩,這一點十分不尋常。
一般認為,林徽因的這首《那一晚》,是寫給徐志摩的分手詩,作為二人的共同好友,陳夢家深知其中內情,理性的他不想因為一首詩引起不好的影響,所以才沒有將林徽因的《那一晚》收錄到《新月詩選》中。
細讀該詩不難發現,這種說法確實並非空穴來風。
從“那一晚你的手牽著我的手,迷惘的星夜封鎖起重愁”兩句可知,他們的關係絕對是超友誼的,否則又怎麼可能手牽著手一起看星空?
從“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兩人各認取個生活的模樣”兩句又可知,他們的感情走到了盡頭,並做出了分手各自生活的決定。
餘下諸文,則都是在傾訴她對這份感情的眷戀與不捨,所要表達的意思,與上文提及的林徽因寫給胡適的信中所言,是完全一致的——不是不愛你,選擇分手只是因為我更愛我的家。
更加直接的證據則是來自當事人徐志摩,當他看到這首詩後,第一時間寫了一首《你去》予以回應,並且也發表了,開篇就是:“你去,我也走,我們在此分手!”
其中亦不乏深情語句,比如:“我要認清你的遠去的身影,直到距離使我認你不分明,再不然我就叫響你的名字,不斷的提醒你有我在這裡。”
而且,徐志摩這首《你去》的結尾是這樣的:“等你走遠了,我就大步向前,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鮮;也不愁愁雲深裹,但須風動,雲海裡便波湧星斗的流汞;更何況永遠照徹我的心底;有那顆不夜的明珠,我愛你!”
而且,徐志摩這首《你去》的結尾是這樣的:“等你走遠了,我就大步向前,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鮮;也不愁愁雲深裹,但須風動,雲海裡便波湧星斗的流汞;更何況永遠照徹我的心底;有那顆不夜的明珠,我愛你!”
這又是“分手”,又是“我愛你”的,表達得夠明白,夠直接了吧!難道說,這又是徐志摩在自作多情?
不過,我們倒也大可不必因此指責林徽因的用情不專。因為,有些感情,真的可以無關風月,只為真心。至少,林徽因確實是一個誠實而坦蕩的人,否則她就不會親口告訴梁思成自己愛上了金嶽霖。對她來說,愛可以只是精神層面的,聖潔而純粹。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