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由驛城區衛生計生監督所向區人民法院移交的一起非法行醫案件,被強制執行。
當事人賈某某被處罰款人民幣60000元;沒收《證據先行登記儲存決定書》所載明的物品;自本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限期十五日內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同時責令立即停止執業活動的依法強制執行行政處罰。
據悉,2021年10月18日,驛城區衛生計生監督所接群眾舉報查處一起非法行醫案件,經現場查實,嫌疑人賈某某在所經營的“賈某某工作室”正在為一名患者進行診療,賈某某現場不能提供該場所合法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本人的《醫療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屬非法行醫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人員當場依法進行查處,現場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並在當事人診療場所張貼了取締公告。為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對拒不配合的嫌疑人賈某某,區衛生計生監督所依據相關法規有關規定將此案件向司法部門移送。
目前,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已對該案件審查終結,並作出以上強制執行行政處罰。
在此,區衛生計生監督所向轄區內從事醫療活動的機構和個人提出正告:凡是從事非法診療活動的行為,區衛生計生監督所堅決予以取締,依法嚴厲打擊,決不手軟。同時,提醒轄區廣大居民,請選擇正確的就醫渠道,遠離非法行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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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胡海洋
·稽核丨朱洵 終審丨張凱旋
·來源丨今日驛城
【來源:駐馬店廣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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