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改革真的來了!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
《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
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提出了建立健全職工醫保
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具體舉措
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怎麼改進?
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有哪些調整?
門診共濟保障範圍有哪些?
快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關於職工個人賬戶改革
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如何改進?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本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個人賬戶的具體劃入比例或標準,由省級醫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以上原則,指導統籌地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確定。
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
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有哪些調整?
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
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探索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的支出。
關於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
覆蓋哪些人群?
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
支付比例是多少?
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著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門診醫療服務特點,科學測算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並做好與住院費用支付政策的銜接。
※ 同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保障範圍是什麼?
在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群眾負擔較重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統稱門診慢特病)醫療保障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擴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將部分治療週期長、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疾病門診費用納入共濟保障,對部分適合在門診開展、比住院更經濟方便的特殊治療,可參照住院待遇進行管理。
不斷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
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範圍,支援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探索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保障範圍
付費機制如何完善?
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
對日間手術及符合條件的門診特殊病種,推行按病種或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
對不宜打包付費的門診費用,可按專案付費。
科學合理確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引導醫療機構和患者主動使用療效確切、價格合理的藥品。
關於政策實施時間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統籌安排,科學決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臺實施辦法,指導各統籌地區推進落實。
可設定3年左右的過渡期,逐步實現改革目標。
各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政策規定,妥善處理好改革前後的政策銜接,確保參保人員待遇平穩過渡,已經開展相關工作的要進一步規範政策標準,尚未開展相關工作的要積極穩妥啟動實施。
讓我們共同期待政策落實
來源:西安網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