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雲公民在長春中院受審,被控受賄4.68億餘元。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該數額已經超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4.49億餘元),後者是此前當地受賄額最多的“老虎”。
雲公民受審
雲公民出生於1950年9月,此前長期在家鄉內蒙古工作,1997年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2001年,雲公民轉赴山西工作,曾任省委副書記。2006年入職神華集團,兩年後改任華電集團總經理,2013年退休。
2019年10月,已滿69歲的雲公民在退休6年後被查,而後被開除黨籍。通報稱,雲公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掌握的國有資源當成發家致富的“搖錢樹”,為親屬經商辦企業“鋪路搭橋”。
根據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雲公民受賄行為的時間(1992年至2016年8月)跨度很長,最早是在內蒙古伊克昭盟副盟長任上(1989年至1993年),直至退休3年之後。至於數額,高達4.6866億餘元。
在4月29日的庭審中,雲公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邢雲受審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披露,內蒙古提出“倒查20年”的專項整治,正是源於雲光中、白向群、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問題。
前述3人已經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16年和死緩、終身監禁。其中,邢雲受賄額達4.49億餘元,系十八大以來內蒙古查處的“老虎”中數額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