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完善父母育兒假等“三孩”配套政策 助力釋放年輕人生育意願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9月27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吳曉東) 多項調查顯示,生了孩子沒人帶是很多年輕人不願生、不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助力釋放年輕人的生育意願?在今天下午國新辦舉行的介紹《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簡稱新“兩綱”)相關情況釋出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餘豔紅表示,為推動政策落地落實,新“兩綱”提出了完善支援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強生育保障,如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加強養育保障,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加強住房等支援政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託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加強教育保障,不斷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
餘豔紅說,公眾關心的父母育兒假一般是指與產假相銜接的鼓勵父母雙方共同承擔育兒責任的制度,目前在一些國家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做法,我國一些省份也開展了有益嘗試,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中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和國務院頒佈實施的《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都鼓勵地方探索父母育兒假試點。新“兒綱”基於國內外經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
餘豔紅同時表示,有關托育問題,新“兒綱”提出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包括: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編制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援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動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托育服務機構和社群托育服務設施,支援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群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透過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切實降低家庭生育教育養育的負擔,充分釋放年輕人的生育意願。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