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明確工會經費可用於全民健身、消費幫扶等

央視網訊息:近日,全國總工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全民健身等相關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結合實際做好購買全民健身活動、消費幫扶以及購買旅行社服務,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的作用。

《通知》指出,在購買全民健身服務方面,縣級以上工會應爭取地方政府支援,加強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服務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工人體育場(館)、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服務陣地。

全國總工會明確工會經費可用於全民健身、消費幫扶等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引導幹部職工自發消費脫貧地區產品和旅遊服務,持續實施消費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通知》強調,要加大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援政策的執行力度,確保包括服務業領域小微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通知》要求,嚴禁將購買旅行社服務異化為公款旅遊,嚴禁將購買健身服務、消費幫扶變相為濫發津貼、補貼,嚴禁以商業預付卡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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