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節和國慶節是同一天,加班費是給一份還是給雙份?人社部9月19日對這個問題給出了明確答案:10月1日當天,加班費為3倍工資。惦記著6倍工資的員工恐怕是“想多了”。
王金輝 北晚新視覺製圖
上一次國慶和中秋“喜相逢”還是19年前的事情,那個時候中秋節尚未被定為法定節假日。如今中秋節已成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兩個大日子趕在了同一天,引發了人們關於10月1日加班費是否要翻番的疑惑。
人社部公佈的加班費標準是: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由此可見,雖然10月1日雙節當天加班不能拿雙份兒加班費,但10月4日這天加班卻可享3倍工資,同樣執行法定節假日加班待遇,對那些不能休息需要堅守崗位的員工來說,不失為一個好訊息。
(原標題: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資)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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