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企業黑名單】新聞閣7月30日訊 國家旅遊局近日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我國將全面實施旅遊企業“黑名單”制度,以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包括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遊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不良資訊。
根據《辦法》,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如果具有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等幾類不良資訊,應當公開。相關部門將對納入“黑名單”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採取檢查、暗訪、責令整改等措施實施有效監管。對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延遲報送、翫忽職守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此外,各級旅遊主管部門稽核行政許可申請、旅遊經營業務申請或者其他與旅遊活動相關的申請時,應當查閱申請人是否在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名單中。
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旅遊市場秩序失範,侵害旅遊者權益的違法失信行為頻發,《辦法》透過公示懲戒方式,打擊旅遊失信行為,形成倒逼機制,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各級旅遊主管部門要按照《辦法》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暢通訊息採集渠道。做好不良資訊的填報、公示及相關管理工作,有效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旅遊企業黑名單詳情細節梳理 媒體解讀旅遊企業黑名單背後深意
北京交通大學旅遊系王衍用教授表示,之前有遊客“黑名單”,《辦法》就是企業的“黑名單”。雙管齊下的策略,將有助於提升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水平和效果。
中青旅質檢合規部總經理李廣表示,相對而言,行政處罰措施是硬性,這種企業失信行為公示制度是軟性的,但其對品牌的負面影響力是頗大的。後續推進過程中,要用好軟、硬兩套打法,有利於整頓旅遊市場秩序。
記者瞭解到,公佈的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公示期限為兩年。公示期限屆滿,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直接利害關係人可以向縣級以上旅遊主管部門申請查詢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國家旅遊局將建立和完善旅遊經營服務信用資訊資料庫和資訊公示平臺,逐步形成誠信建設、信用缺失的懲治等方面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機制。”該負責人透露。
原標題:國家旅遊局:違法失信旅遊企業將進“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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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對旅遊行業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我國將全面實施旅遊企業“黑名單”制度。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王曉峰29日在全國旅遊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說,《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印發。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王曉峰29日在全國旅遊行業監管工作會議上說,該局正在研究建立“義務導遊”制度,計劃在5A級景區開展義務定點講解活動。
暑期旺季將至,全國旅遊、公安、工商管理部門將進一步採取聯合行動,全面整治旅遊市場亂象“百病之源”的不合理低價。
為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監管,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工商總局11日在京聯合召開治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強調“不合理低價”、違法“一日遊”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是今年全國治理旅遊市場秩序的重點,三部門將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原則,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旅遊市場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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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說,不合理低價是旅遊市場亂象“百病之源”。近期昆明等地接連出現“導遊辱罵遊客、強迫購物消費”事件,根源都是不合理低價。不合理低價是指背離價值規律,低於經營成本,以不實價格招攬遊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市場。整治不合理低價,需要各級旅遊、公安、工商等部門形成合力。要按旅遊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行為。各級旅遊、公安、工商等部門形成合力,實施組團社與地接社聯動治理,線上線下同時治理,旅行社與導遊一體治理,企業與從業者協同治理,法律應用、市場化手段、行政管理聯合治理。
李金早說,各級旅遊、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加快貫徹落實《國家旅遊局 公安部 工商總局關於治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通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共同責任。要加強合作,標本兼治、懲建並舉,建立健全市場監督長效機制。對影響旅遊市場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實行督辦制度。對整治不力、監管不到位的要實行問責。三部門將定期開展明察暗訪、督查督辦、約談通報等。
據介紹,在強化三部門綜合執法的同時,國家旅遊局將制定出臺《旅遊經營服務不良資訊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旅遊信用資訊公示制度,釋出“旅遊失信行為記錄”,依法公佈違法違規資訊,並與公安、工商、交通、稅務、物價、金融等有關部門加強資訊互通,有關部門將公佈的違法違規資訊納入企業誠信系統記錄,使旅遊失信行為者付出巨大代價。
原標題:旅遊企業存失信行為將被錄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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