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旅客請注意,禁止、限制攜帶物品有新變化,7月1日起施行
近日,國家鐵路局和公安部公佈了最新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該《目錄》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羊城晚報記者梳理發現,《目錄》規定的禁止、限制隨身攜帶的物品有新變化。
新修訂的《目錄》,對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類、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蝕性物品等屬於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作了部分調整。易燃易爆物品劃分為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新增公務用槍、地雷、煙花(含冷光煙花)、軍用或者警用匕首、弩箭列入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
酒類飲品包裝密封須完好、標誌清晰,24%≤酒精濃度≤70%範圍內,累計攜帶量不能超過3000毫升。酒精濃度>70%的酒類飲品屬於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
充電寶、鋰電池,標誌清晰,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那100Wh等於多少毫安呢?以一般充電寶3.7V電壓為例,100Wh相當於27027毫安時左右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毫安時的充電寶是符合攜帶要求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大家熟知的菜刀、水果刀、美工刀、剪刀等銳器只能託運,不能隨身攜帶。但7月1日起,刀刃在6釐米以內的銳器可以攜帶上火車。
香水、花露水、噴霧、凝膠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每種限量攜帶1件。指甲油、去光劑累計不超過50毫升。自噴壓力容器可隨身攜帶數量(冷燙精、染髮劑、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50毫升,每種限帶1件,累計不超過600毫升。
魚、蝦、蟹、貝、軟體類水產動物,作為食品,需封閉箱體包裝。另外,持工作證明的導盲犬,可以隨身攜帶上火車。
此外,《目錄》明確,公益性“慢火車”可以允許旅客隨身攜帶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農具,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辦理。軍人、武警、公安民警、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依法可以攜帶、託運槍支彈藥或者管制器具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鐵路部門溫馨提示,為方便旅客出行,鐵路12306網站和APP公告欄已釋出最新《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廣大旅客可登入檢視,也可關注當地鐵路車站的最新通知公告以瞭解具體規定內容。
(羊城晚報 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李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