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全方位高質量發展,繁峙法院立足司法職能,強化法治保障,錨定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主題,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為全面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01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
全面貫徹平等保護不同所有制主體、不同地區市場主體、不同行業利益主體的工作要求,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的原則,統一立案受理、訴訟執行、法律服務、司法救助等工作程式和適用標準,做到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本土企業和外來企業、大中企業和小微企業一視同仁,堅決杜絕歧視行為和地方保護主義,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02
依法維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充分考慮中小微企業的實際情況,依法對其進行訴訟引導和釋明,加大依職權調取證據的力度,防止中小微企業在市場交易中的弱勢地位轉化為訴訟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實現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
03
依法保護股東各項合法權益
堅持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則,依法加強股東權利保護,特別是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求償權,暢通維權渠道,依法受理股東權益訴訟,妥善解決股東權益糾紛,增強社會投資的積極性。
04
依法支援保護市場主體自主交易
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在審理合同糾紛案件中,堅持自願原則和鼓勵交易原則,準確把握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合理判斷各類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的合同效力,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升市場經濟活力。
05
依法弘揚各類市場主體契約精神
對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導致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合同不能履行要求解除的,依法予以支援;民營企業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投資款、租金或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法予以支援;對於受疫情等因素影響直接導致企業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的,準確適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規則妥善處理。
來源:繁峙法院
編輯:石雅楠
【來源: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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