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89年,美國獨立之初,老一輩美國革命家為了防止權力過於集中於某一人身上,決定採取三權分立。國務卿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孕育而生。當時總統擁有行政權,國會擁有立法權,最高法院擁有司法權。雖然達到了權利的分散,但為了防止總統與國會在外交上出現相互掣肘的現象,麥迪遜提議應設立外交部和外交部長。
因此美國外交部產生了,而國務卿可以說就是外交部的延續。
但沒過多久,美國外交部便更名為美國國務院,外交部長也更名為國務卿。所以從歷史上來看,美國國務卿就是外交部長,只不過是改了名字而已。
至於為什麼要更名叫國務卿而不叫外交部長,那就沒什麼好講的了。畢竟各國國情不同,考慮問題的方式不同。我們覺得叫國務卿奇怪,人家可能還覺得我們叫外交部長奇怪。
從國務卿的字面意思上來看,可以理解為管理國內事務的人,但同樣可以理解為管理國際事物的人。那國務卿這個美國“外長”到底管不管理國內事務呢?從從事的活動來看,國務卿相當於一個國家的外交部長。但從美國憲法來看,他又是排名第一的政府部長,又稱為首席部長。
而且國務卿掌管“國璽”,總統辭職也必須向國務卿遞交辭呈。還有一些聯邦事物公告和檔案,必須由國務卿和總統共同簽署。
國務卿還需負責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間的聯絡,因此國務卿又被稱為外交和洲際事務部長。所以,總的來說,國務卿工作繁重,不僅侷限於外交事務,而且處理一些國內事務。
在美國獨立之初,於外界的外交事務較少,均由總統的秘書進行兼顧外交事務。但隨著美國的發展,對外交往越來越多,便將總統秘書長改為國務卿。
在設立這一職位初期,外交事務並不像今天如此繁重,所以當時國務卿的工作重心還是在國內事務上。直到美國對外交往的增多,尤其是二戰以後,國務卿的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外交事務上。
特別是在二戰之後,國際大環境趨於和平,美國國際地位與日俱增,國務卿的擔子也越來越重。美國國務院的僱員也由建國初的10人擴大到6萬多人,如何統籌各項事務,做到人盡其用,著實給國務卿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國務卿杜勒斯
如果總統不擅長於處理外交事務,那麼國務卿的作用就會大大的凸顯。比如軍人出身的總統艾森豪威爾,他便將外交事務盡數委託於國務卿杜勒斯。
而杜勒斯在這一期間也提出了大量的外交政策,例如“戰爭邊緣”、“和平演變”等等。
到了現代國務卿的擔子就更加沉重了。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被譽為“國務卿勞模”。在他上任4年時間裡,出國訪問的時間超過400天,先後訪問超過100多個國家。
從歷史發展來看,國務卿對國內事務的管理越來越少,而對國際事務的處理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