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公司逼孕婦離職 各種藉口趕人走

由 沈建伏 釋出於 綜合

  公司逼孕婦離職,各種藉口趕人走。近日,四川成都一懷孕7個月的女子被公司調往離家37公里的地點上班,公司還收走了其辦公室和宿舍鑰匙,刪除了公司打卡機中的指紋。

  據瞭解,該孕婦於2015年3月開始,便一直在成都市成華區西林路上班,同年5月4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並在12月28日發現自己懷孕了。2016年7月18日晚,公司突然傳下訊息讓她去金堂上班,這一下子讓原本離家只有15分鐘的880米路程變成了足足需要三個小時的37公里路程。

公司逼孕婦離職 各種藉口趕人走

  該孕婦後來再去西林路的公司上班時,便發現自己已經無法在公司打卡,並且公司人員不讓她進入辦公室。無奈之下,這名孕婦只能坐在前臺沙發上辦公,拍照證明自己在公司上班。

  當記者前去調查時,該公司竟聲稱孕婦不是自己公司的員工,並在警察到達之後再次改口,稱全公司都要搬到金堂去,只是讓孕婦先去適應。最終,孕婦家人無奈與公司達成了協議:現在孕婦家人自己出錢、公司代繳社保到孕婦休完產假,此外沒有工資。公司答應報生育津貼和生育保險時給蓋章,孕婦家人自己去報保險,並且要求孕婦提前打好離職報告,休完產假就離職。

  外界專家認為:如果要求孕婦自行支付社保費用、提前簽訂離職協議,則該公司行為涉嫌侵權。懷孕期間的社保費用,單位應依法承擔,讓孕婦自己承擔是違法的。此外,產假期間工資也應繼續發放。專家還提醒說,除了孕期,哺乳期婦女也受到相關法律保護,不能任意開除,讓孕婦休完產假、還在哺乳期內就辭職,這也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