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2月21日電 “‘綠孔雀案’充分展示出中國司法在自然保護中具有的不可替代作用。”近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法律司司長帕特麗夏·卡梅里-莫博特博士就綠孔雀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接受影片採訪時表示。
日前,“新時代推動法治程序2021年度十大案件”揭曉,綠孔雀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作為我國首例珍稀野生動植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成功入選。該案突破了有損害才有救濟的傳統理念,貫徹環境保護法“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明確了“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的判斷標準,為生物多樣性特別是瀕危物種的預防性保護提供了有益借鑑。
“在環境審判中應用預防性的基本法律原則是必不可少的。”卡梅里-莫博特表示,這一原則是審理 “綠孔雀案”的中國法官認可的,“綠孔雀案”具有里程碑意義。各國法官越來越多地號召理解並吸收各國所接受的環境法原則,並且在判決中維護環境權利,以有效地解決環境問題。
卡梅里-莫博特表示,法官透過對案件事實的考量,在適用環境法核心原則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人類當前及未來健康福祉的守護者。“法官們確保了法律的貫徹實施,可依法要求在環境決策中適用預防性措施。沒有恰當的司法解釋和適用,即使起草再好、再綜合的環境法律也是徒勞。”她說。
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主辦的世界環境司法大會上,綠孔雀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被外方評為全球十大生物多樣性案例之首,並作為中國司法領域唯一案例,入選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展覽中國展區。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讚賞中國司法機關在強化法官環境法知識,設立專門環境法庭、合議庭及巡回法庭等方面所採取的舉措。”卡梅里-莫博特表示,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把支援各國法官持續加強環境法能力建設擺在中心工作位置,並致力於支援各國司法機構,更好發揮司法職能,以維護人們享有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環境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