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丨頻繁刷臉隱私誰來守護?個人資訊保護引發代表委員關注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特派記者張泰來楊璐李靜發自北京

門禁、購物、打卡,取快件,人臉識別技術正越來越多地被用於日常生活。這種無處不在的刷臉是否真的必要?拒絕刷臉難在哪?強制刷臉合理嗎?

全國兩會期間,關於人臉識別等個人隱私保護的相關話題再次成為熱點,引發眾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乃至法學專家的關注。

兩會觀察丨頻繁刷臉隱私誰來守護?個人資訊保護引發代表委員關注

現象:個人資訊洩露也有了“升級版”

去看了一套房子,回來就接到一堆裝修推銷電話,這是很多朋友都曾遇到過的煩惱。通訊大發達時代,資訊的洩露幾乎是無處不在。隨著新技術的應用,被洩露被濫用的個人資訊也在“升級”,除了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等外部身份資訊,人臉、指紋等生物資訊都存在洩露濫用的風險。外部資訊洩露帶來的危害已經不消多說,生物資訊洩露可能帶來的危害尤為讓人憂心。誰來守護我們的資訊保安?

人們對於刷臉何以如此敏感?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上海中華職教社副主任胡衛道出了其中原委:這些資料在採集、傳輸、儲存、使用以及第三方呼叫過程中存在著資料洩露和濫用風險。

這是危言聳聽嗎?顯然不是。此前,行動通訊開始普及之時,人們的身份資訊,諸如身份證、手機號、銀行卡也曾遭遇同樣的境遇。辦理會員卡要留資訊、網購要留資訊、填表登記還是要登記資訊。登記留存各種資訊成了大至買車、買房,小到辦卡、辦證的標配。每次都看似正常,但資訊卻無形中被洩露。如果不是頻繁地接到騷擾、推銷電話,你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你的資訊在多少陌生人之間流轉。這些人,你不知道他是誰,他卻知道你姓名,知道你住址,還知道你剛買了房,家裡有個多大的孩子。

與身份資訊的洩露緊密相連的是資訊被濫用,甚至是非法使用。對於被洩露者而言,騷擾、推銷電話不堪其擾,如果資訊被別有用心的違法分子應用,甚至可能意味著個人生命財產的損害。近年來,花樣翻新的各種電信詐騙案件就是明證。

現在,個人資訊的洩露也有了“升級版”,隨著技術的進步,刷臉、刷指紋等新技術頻繁應用,人們的生物資訊(人臉、指紋等)也存在著被洩露濫用的風險。

“現在大街小巷到處都是攝像頭,人人都有手機,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被拍下照片。”全國政協常委、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文史哲》主編兼編輯部主任王學典說,個人的臉部特徵可以在相關當事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取,利用人臉資訊可對個人行動軌跡進行追蹤,嚴重侵害人們的隱私權。如果獲取人臉等生物資訊的是不法分子,可能被他們用來詐騙,這其中存在的各種隱患讓人不能不擔憂。

難題:弱勢的個人難對資訊收集說不

面對資訊洩露風險,可以對過度收集說不嗎?從目前的情況看,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理想。

首先,個人資訊洩露帶來的危害具有一定的滯後性,這樣就導致很多人主觀上缺乏保護個人資訊的意識。全國政協委員、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賀定一長期以來一直關注個人資訊的保護。兩會期間,他向全國政協提交的書面發言材料就是專門論述個人資訊的保護。他認為,相當數量的人缺乏保護個人資訊的意識,看不到長久的危害,往往因為眼前的利益和方便透露個人資訊。

其次,即便是個人有心保護自己的資訊,但因為資訊的不對稱性、收集資訊的隱蔽性,個人也很難辨別資訊正常收集與過度收集之間的邊界。

再次,即便是知道被要求過分出示資訊,單個的個體也很難說不。去年6月份,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在全國引發關注。杭州市民郭先生辦理了動物園年卡,卻被要求以“刷臉”方式進園遊玩。郭先生認為自己已經購買了年卡,再要求刷臉屬於過分收集資訊。一怒之下,郭先生將動物園告到了法院。在實際的生活中,不少人可能遇到類似郭先生這樣的經歷,但能像郭先生一樣勇敢說不的卻是少數。而且,即便說了不,作為相對弱勢的個體,恐怕也很難真正起到作用。

答案:規範新技術運用迫在眉睫

對於刷臉等新技術的運用,眾多代表、委員普遍認為這是一柄雙刃劍,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有一定的負向作用,個人資訊的洩露就是其負向作用之一。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聯通萊蕪分公司副總經理馬波介紹,去年中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突破40萬億元大關,數字經濟規模佔GDP比重已近四成,對GDP貢獻率近七成。隨著5G的大規模商用,資料市場活力將會被加速激發。這自然是利好,但也意味著如果不採取有效措施,個人資訊的洩露,包括人臉等生物資訊洩露以及由此帶來的巨大損失也將更加嚴重。

怎麼辦?王學典認為,與科技進步的大趨勢相逆而行肯定行不通,作為個體也很難對人臉等資訊的濫用說不。這就要求主政者必須未雨綢繆,為資訊保護設上防火牆。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胡成中在《關於加強生物識別資訊管理築牢公民隱私邊界的建議》中表示,雖然《民法典》首次將個人生物識別資訊納入個人資訊的保護範疇,但“制度的籠子”還沒有織就,高度重視和嚴格保護公民生物識別資訊的社會氛圍還沒有形成。基於此,胡成中建議進一步細化、嚴化相關法律法規。

胡成中建議,對企業涉足個人生物識別資訊業務採取准入制度,設定必要門檻,特別保護原始資料,並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3月3日下午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新聞釋出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郭衛民透露,《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一法律的頒佈和實施,對保護個人資訊保安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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