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違法不予處罰,釋放幫扶善意 | 新京報快評

輕微違法不予處罰,釋放幫扶善意 | 新京報快評

北京出臺《助企惠企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明確將出臺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新京報資料圖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助企惠企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指向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其中明確,將出臺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引發關注。

當前,北京疫情仍在高位平臺期,防控處於最要緊、最吃勁的關鍵時刻,這對一些市場主體的日常經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在此背景下,北京將出臺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不僅是對市場主體的利好,無疑也會使日常的行政執法更有力度和溫度。這也有利於在疫情背景下營造更為良善的營商環境和法治環境。

當然,要明晰的是,對清單內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可以對這些行為不處罰,只是處罰的程度相對變輕了。

可以說,北京出臺上述清單,不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而是用寬嚴相濟、罰教結合、包容審慎的現代監管理念去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同時,此舉也可以督促監管部門不斷提升執法精細化水平,助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這也與修訂後的《行政處罰法》相適應。《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因此,出臺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也契合了相關法律精神。

疫情發生以來,國務院多次要求要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幫扶力度。就在5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舉措,明確要求要抓緊把已確定的退稅減稅降費、緩繳社保費、物流保通保暢、推動企業復工達產等政策舉措落實到位。

近年來,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北京,都曾多次出臺相關舉措,積極助力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建設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需求更為迫切。

這其中,有暫時性的短期舉措,比如新增普惠小微貸款,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階段性優惠電價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等;也有制度層面的建設,此次北京將要出臺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無疑就是制度層面的紮實舉措,也是首都在面對疫情的背景下,穩市場主體預期的題中應有之義。

說到底,此次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將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輕微違法行為清單化,不僅有利於減輕中小微企業的經營負擔,也為市場主體營造了更為穩定的發展預期,讓其能夠更安心地在首都“做買賣”。這在疫情背景下,尤為重要。

撰稿 / 亓拾遺(媒體人)

編輯 / 劉昀昀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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