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意味著闔家團圓
但你可能不知道
一些過年習俗中潛藏著法律風險
稍不留意就會違法,甚至犯罪
家庭聚會,朋友重逢,喝酒聚餐必不可少,如果飲酒者出事,勸酒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多數情況下應由發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責任。
但是如果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言語要挾刺激對方,不喝就糾纏不休的,只要主觀上存在強迫的過錯,此時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吉林省冬天最低溫度可達零下30度左右,全國每年因醉酒導致人員傷亡的案例屢屢發生。對於那些喝多了已經喪失自我照顧能力的人,還要自行回家的情況下,我們要在酒後盡到勸阻、照顧、護送和通知義務,如果明知其獨自回去會有危險而放任該行為發生,那麼在主觀上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我國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構成
危險駕駛罪,將會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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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親朋好友聚在一起,總會選擇打麻將這個娛樂活動,但在春節期間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在這裡提醒大家適度娛樂可以,但要避免涉賭。
放鞭炮慶賀春節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因為環境安全等問題,許多地方釋出了禁放令,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場所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2條第2款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
【來源:北方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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