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晚報訊 近日,榆中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與被執行人王某驅車前往臨洮縣衙下集鎮張家寺村,為因交通事故導致七級傷殘的申請人金某送去28萬元的執行案款。至此,這起長達4年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得以成功執結。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致使金某殘疾,法院判決,王某向金某支付醫療費和28萬元賠償款。而王某僅支付了醫療費,對28萬元賠償款拒不支付。金某一家人因頂樑柱倒塌,生活舉步維艱。2017年,金某向榆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立案執行後,法院向被執行人王某發出限期履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始終未主動履行。因王某無固定職業,也無財產可供執行,且拒不到庭配合執行工作,導致執行長期無果。對此,榆中法院及時與公安機關聯動辦案,先後兩次對被執行人王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王某確無履行能力,案件執行仍無實質進展。今年,執行人員再次與王某家屬取得聯絡,引導其積極配合履行法律義務。最終,在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家屬終於表示願意幫王某籌款賠償給申請執行人。
近日,王某及家屬帶著籌集的28萬元現金來到法院。考慮到金某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法院辦理領款手續,執行幹警決定將執行款送往臨洮縣金某的家中,王某一家一同前往。
在金某家中,王某走到金某面前,深深鞠了一躬,道了一聲“對不起”。至此,這件讓執行法官牽腸掛肚了4年的案件終於順利執結。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
來源: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