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我們有可靠訊息,發現被執行人易某名下的賓士車在內蒙古露面了……”電話裡,申請執行人的語氣略顯急促。據悉,因一樁民間借貸糾紛,易某被判還錢後一直未履行,借款人便向大足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收到執行線索,大足區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絡了車輛所在地的“兄弟”法院協助執行。近日,大足區執行法官和法警奔襲約1700公里,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成功扣押了一輛被執行人的大奔。
一下飛機,零下20℃的寒氣撲面而來……執行幹警顧不上適應環境,馬不停蹄趕往扣車地點,並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的一小區內發現了被執行人的車輛。
據執行法官介紹,車輛的實際佔有人不是被執行人本人,且情緒很不穩定,不願意配合執行工作,執行現場氣氛略顯緊張。
見此情景,執行幹警當場給車輛實際佔有人耐心地釋法明理,一方面告訴抗拒執行的嚴重後果,另一方面告訴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或者憑藉買賣合同等證據材料向出賣人提起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最終,實際佔有人的情緒慢慢平復下來,主動將車輛交付給執行幹警。
經過長途運輸,12月16日下午,“大奔”扣回到大足法院。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通訊員 李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