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安徽高院在阜陽中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圖
11月25日,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上午的庭審主要圍繞非法證據排除程式進行。左德剛仍堅稱自己無罪(注:本文指的“罪”均為故意殺人罪),自己遭受偵查機關的刑訊逼供作了有罪供述。
其辯護律師徐昕、襲祥棟向法庭提出了異地管轄、非法證據排除等訴求。
被害人周楊母親楊中芬委託的代理人廉波、鄭強提出,偵查機關對左德剛所作的訊問筆錄與同步錄音錄影存在差異,筆錄遺漏了有關本案定罪的關鍵證據,如左德剛親口承認用繩子勒周楊的脖子等。法庭表示將於庭後核實該問題。
應楊中芬代理人的要求,法庭播放了數段審訊同步錄音錄影,並對該證據進行了質證,當年參與偵查的辦案人員也出庭接受質詢,該辦案人員否認了對左德剛刑訊逼供。
左德剛則稱自己確實遭受了刑訊逼供,筆錄和錄影都是按照事先商定好的內容進行復述。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以證明偵查機關未對左德剛進行刑訊逼供。
上午的庭審持續到近下午一點,審判長宣佈休庭,下午2點半繼續審理。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楊遇害,因其屍體在該鎮一個公共廁所內被發現,這起案件又被稱作“少年沉屍公廁案”。
左德剛的妻子張玉俠(穿大衣者)走出法院。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圖
周楊遇害三年後,公安機關鎖定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此後的10年時間裡,左德剛經歷多次生死起伏:一審被阜陽中院判死刑,案件發回重審後再被判死刑,之後安徽高院維持死刑判決,但最高法不核准死刑發回重審;案件又回到阜陽中院,該院第三次判左德剛死刑,安徽高院維持判決,最高法再次不核准死刑,2020年6月,安徽高院後重審判左德剛無罪。
判決書詳細闡述了安徽高院判左德剛無罪的理由:一、案件偵破不自然,本案源於劉道勝的檢舉而偵破,但檢舉內容前後不一;二、“準目擊證人”石建秀等人的證言不足採信;三、作案時間無法準確認定;四、左德剛等三人有罪供述之間存在的矛盾點未得到合理排除,部分情節不能相互印證,與其他證據亦不吻合;五、案發前因的相關情節未能查清;六、本案沒有指向左德剛等三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的客觀性證據。
楊中芬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在左德剛被釋放後,她迅速向安徽省高院遞交刑事申訴狀,請求維持之前的死刑判決,同時申請檢察機關提出抗訴。此後,左德剛再次被抓,安徽高院也決定對該案進行再審。
左德剛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堅決否認殺害了周楊。儘管安徽省高院未認定,但左德剛仍堅稱自己遭受了刑訊逼供,才形成了有罪供述。
左德剛的妻子張玉俠對丈夫再次被抓感到無法理解:“我們已經無罪釋放了,證人證詞(都有),現在又把他抓進去了,我們肯定接受不了。”
張玉俠說,他堅信左德剛不會殺害一個可憐的孩子(注:指周楊),更不會因為幾百塊的空調就下毒手。“他們是受害者,我們也是受害者。”
24日,楊中芬告訴澎湃新聞,她希望並且相信安徽省高院能將此前未查明的事實查清,還兒子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