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各省陸續公佈高考成績,學子們也忙著報考事宜。此時,一則舊聞在網上流傳:某考生高考考了高分,卻因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而被高校拒絕錄取。父母失信,真的會影響子女上大學嗎?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專家。
“父母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會影響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權利。在此特別提醒廣大家長和學子,做到知法、守法、懂法,不信謠、不傳謠。”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李航說。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且具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消費令等情形的,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禁止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中包括了“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很多網路謠言就是對這條法律進行了錯誤解讀。如何準確理解“高收費私立學校”的含義?
李航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規定,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讀超出正常收費標準的學校,雖然是私立學校,但如果其收費未超出正常標準,就不屬於限制範圍。人民法院在採取此項措施時,應當依法嚴格審查,不得影響被執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權利。
還有網傳訊息說,父母的不良徵信也會影響孩子上大學。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維維律師介紹,通常所講的不良徵信,一般是指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此外,廣義概念上的不良徵信也包括諸如在銀行貸款後逾期等所影響的央行徵信,以及由司法執法部門記錄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違法資訊。“父母這些不良徵信只有在極端情況下,才可能影響孩子上大學。”
王維維說,父母的貸款失信等產生的不良徵信記錄,隻影響其本人及配偶信貸,不會影響到子女讀大學。即便父母有行政處罰記錄或刑事犯罪記錄等,絕大部分情況下也不會影響子女上大學。
是否認為既然不影響自己的孩子上大學,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就可以不履行了?切勿心存僥倖。我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明確,違反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應當被認定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將可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切勿視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為兒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主動依法履行法定義務,避免因失信行為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利影響。”李航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