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紀委談“日本擬將核廢水排入大海”:是極端不負責任,也是極端短視的行為

由 忻素芹 釋出於 綜合

百萬噸核廢水,將被傾倒向太平洋。

據日本共同社4月12日訊息,日本政府將於當地時間13日7時45分舉行內閣會議,正式決定將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廢水排放入海。訊息一經公開,迅速引發世界各國,尤其太平洋沿岸國家的關注、不安與憤怒。

有研究顯示,核廢水排放後,只需要57天,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半個太平洋——世界上最大、最深、邊緣海和島嶼最多的大洋。

日本福島核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質洩漏,對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排汙入海”顯然不僅僅是日本國內的問題,更是影響全球海洋生態和環境安全的國際問題。

核廢水儲水罐將滿,日本政府決定向大海排放符合“標準”的核廢水

十年來,大量無法處理的核廢水,一直是懸在日本上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太平洋地區發生里氏9級地震,繼而引發海嘯。由東京電力公司運營的福島第一核電站因海水灌入發生斷電,其4個核反應堆中有3個先後發生爆炸和堆芯熔燬,造成災難性核洩漏。

這場事故等級被定為核事故最高分級7級(特大事故)。至今,福島核電站周圍仍然無法正常住人。

核廢水處理,是福島核事故善後處理中的一個重大難題。為了控制核反應堆的溫度,東京電力朝反應堆內注入了大量冷卻水。反應堆內的冷卻水再加上雨水與地下水日復一日地湧入,核電站內源源不斷地產生越來越多帶有輻射物質的核廢水。

日本媒體分析稱,日本政府決定排出核廢水,原因可能是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核廢水的儲存罐容量即將達到上限。

當前,東京電力公司採用“邊截流邊治理”的方式處理核廢水問題,一邊在核電機組廠房周邊設定地下汲水井,用截流的方式減少地下水流入,一邊使用多核素去除裝置用於清除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由於現有技術無法有效去除核廢水中具有放射性的氚,含氚汙染水被儲存在大型儲水罐內。

據日本媒體報道,現在每天新增的核廢水約為140噸。東京電力共準備了約1000個儲水罐,總容量約為137萬噸,目前9成已裝滿,所儲存的處理過的廢水超過120萬噸,預計2022年秋季達到極限。

今年2月,日本政府負責處理核廢水問題的相關委員會發表了一份報告,列出了“海洋排放”和“水蒸氣”兩種方案處理核廢水。該報告宣稱海洋排放“更加切實可行”,按照日方說法,氚排入海中對人類健康影響“相對較小”。

真的只剩下向海洋排放一條路了嗎?日本“核能市民委員會”曾指出,“大型儲存罐在陸地上保管”或“用灰漿凝固處理”是現有技術下解決核廢水問題的最佳方式,可以確保核廢水在陸地上妥善保管。

“雖然在福島第一核電站內無空間新建儲存設施,但在核電站周邊許多因輻射濃度超標且無法居住的空地上,完全可以新建儲存設施。”中國海洋大學教授、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金永明認為。

此前也有日本媒體指出,福島第一核電站周邊有大量因輻射量過高而不宜居住的區域,這些閒置土地完全可以用來新建儲存設施。

不過,從成本效益考慮,日本政府認為最好的方法是經稀釋後向大海排放符合“標準”的核廢水。畢竟,把核廢水往大海里“一倒了之”,顯然比建設更多儲水罐省事、快捷,還省錢,眼不見心不煩。

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理事故不斷,背後是人為的災難

在日本政府向國際社會公開傾倒核廢水的決定之前,福島核電站的核廢水已經數次“闖禍”。

2011年4月,東京電力公司就曾將內含低濃度放射性物質的1.15萬噸汙水排入大海。對此,時任內閣官房長官的枝野幸男辯解稱,排放汙水是“實在沒辦法的事”,但這“不會立即對鄰國產生輻射汙染”。

2013年8月,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嚴重洩漏。據日本媒體報道,核廠儲存槽洩漏出約300噸高度汙染的核輻射水,“可能已經流入海洋”。這是核災危機發生以來的最嚴重的輻射廢水外洩事件,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該問題升至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第3級“嚴重事件”。

2013年10月,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從福島第一核電站蓄水罐群周圍的多處防漏圍堰內溢位。經檢測,從核電站港灣外連線外海的排水溝中採集的水樣中,鍶等釋放β射線的放射性物質,最高輻射值每升的輻射強度已經高達14萬貝克勒爾。這是有史以來此處檢測到的輻射強度的最高值。

2014年4月14日,東京電力公司宣佈,福島第一核電站再次發生洩漏事故。高濃度核廢水被誤送至其他廠房,約200噸核廢水洩漏至地下室,原因是平時不使用的水泵被開啟。該公司稱,洩漏的是冷卻反應堆後產生的高濃度廢水,由於處於清除銫等放射性物質之前的階段,每升廢水中含有數千萬貝克勒爾的放射性銫。

每一次事故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都進行了“誠懇的道歉”,但並沒有解決實際問題。

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洩漏事故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曾表示,海嘯是無法提前預料的。然而,來自政府和獨立調查機構的報告,都將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描述為人為的災難,是安全疏忽、監管機構疏於監督和相互勾結的結果。

據日本媒體報道,早在2008年日本國內就有獨立調查機構分析福島第一核電站所在地有可能遭遇7級以上大地震和10米級海嘯的衝襲,但是當時東電公司卻以“並未感到有采取應對措施的需要”低調處理,而這份預警報告則是拖延到2011年3月7日才遞交到日本核安全機構手裡。

正是由於日本消極應對此次核事故,才使得事態持續升級並迅速失去控制。而福島核事故善後不力,日本政府難辭其咎。為避免東京電力公司破產,日本政府雖然對其採取了實質上的國有化,卻沒有在核事故處理上負起應有的國家職責,而是任由信用破產的東京電力繼續將福島核電站變成一個“資訊黑洞”。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一名委員在考察核廢水洩漏問題時發現,東京電力甚至沒有記錄核廢水儲存槽周邊輻射量的變化。換句話說,核事故發生以來,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制定的應對方案實際上已破綻百出。

更令人驚訝的是,據共同社報道,福島第一核電站內保管廢棄物和瓦礫等的集裝箱中,無法把握箱內所裝物品詳情的,約有4000個。報道稱,福島第一核電站廠區內,今年3月在放置集裝箱的區域地表發現了輻射量較大的凝膠狀塊形物,有可能是從被腐蝕的集裝箱外洩的。

核廢水不僅對人類具有潛在的毒性,還能以更持久和更復雜的方式影響海洋環境

有日本學者指出,福島周邊的海洋不僅是當地漁民賴以生存的漁場,也是太平洋乃至全球海洋的一部分,核廢水排入海洋會影響到全球魚類遷徙、遠洋漁業、人類健康、生態安全等方方面面。

引起恐慌的核廢水,究竟有何可怕之處?

所謂核廢水,是在冷卻核反應堆後殘留的廢水。根據日本專家的研究,核廢水中的主要汙染物是氚等多種放射性物質,它們各自的半衰期有所不同。氚的半衰期約為12.43年,銫-137的半衰期是30年,鍶-90半衰期29年,它們的危害都不是短時間內能消除的。

為了安撫國際社會,日本政府正極力宣傳排放的安全性。東京電力公司稱,絕大部分放射性物質經精密的過濾程式後都可以清除,在核廢水入海前,還會進行二次處理,把廢水裡氚的濃度稀釋到日本國家標準的四十分之一。東京電力一名負責人甚至在採訪中聲稱,這些核廢水即使每天喝下去2升,也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然而,根據“綠色和平組織”去年10月釋出的報告,福島核廢水中含有的大量氚和碳-14,將大幅增加人類集體接收的輻射劑量,存在損害人類DNA的潛在危險。用該組織高階核專家肖恩·伯尼的話說,廢水中的有害元素和其他放射性核廢料將危害環境達幾千年之久。

此外,這些放射性物質很容易進入海洋沉積物,被海洋生物吸收。它們不僅對人類具有潛在的毒性,還能以更持久和更復雜的方式影響海洋環境。

在無數生命棲身著的太平洋麵前,日方所謂“對人體無害”的說辭顯得無比單薄。

太平洋的生物是世界各大洋中最為豐富的,生物量佔世界大洋的50%以上。太平洋動物種類為其他大洋的3至4倍,僅印度尼西亞各群島海域就已知有2000多種魚類,熱帶太平洋軟體動物門區系超過6000種,石珊瑚類超過2000種。

俄羅斯科學院遠東分院太平洋海洋研究所實驗室首席科研員、生物學博士弗拉基米爾·拉科夫指出,“各項標準都沒有充足的依據,對於某人而言,所謂的濃度就是標準;但對其他人而言,則是其他指標。生物體是不相同的。也許,這合乎人的標準,但對章魚呢?顯然不是。又比如,對鯨而言,只需相當少的劑量就能讓它們死亡。對於數百萬種海洋生物的標準並未制定。”

此外,拉科夫表示,這些核廢水即使經過淨化,如果被排到海洋中,仍可能導致放射性同位素留存在包括魚類在內的海洋生物體內、繼而在人體內積累。

浩瀚的海洋的確可以稀釋放射物劑量,但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將總量可觀且具有較長半衰期的各類放射性物質釋放進入全球水迴圈系統的先例。諸多科學家與環保組織均表示,由於核廢水的巨大體量和現有技術的有限,無法完全預知排放的廢水將給海洋環境和人類安全造成什麼潛在傷害。

“誠然,日本政府曾多次強調向海洋排放的核廢水符合相應標準,並獲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認可,但日本國內外至今依然反對將核廢水排入海洋,主要原因就在於核汙染影響的深遠且未知。”《日本新華僑報》總編輯、北京大學歷史系客座研究員蔣豐表示。

蔣豐指出,發生於上世紀50年代的“水俁病事件”,是因為日本氮化肥公司1925年開始向水中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但直到1956年水俁病患者才開始大量出現,並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汙染。最初人們以為是排入海洋中的氮造成的影響,但最後透過調查研究發現罪魁禍首是汞。

“因此,日本政府今時今日向海洋排放符合‘標準’的核廢水,但又有誰能保證未來不會發生類似的‘水俁病事件’呢?而且,當年的‘水俁病事件’主要集中於日本部分割槽域,但排放入海洋的核廢水將會蔓延至整個太平洋,其造成的影響必將更為嚴重且深遠。”蔣豐說。

把因自身疏忽產生的災難性結果轉嫁到海洋當中,是極端不負責任,也是極端短視的行為

2021年3月,東日本大地震10週年之際,日本首相菅義偉赴福島縣視察。他表示,“核廢水的儲存罐不斷增加,存放場地愈發緊張,在這種狀況下我們不應該總是推遲做決定,將在恰當的時候負責任地做出決策。”

向太平洋傾倒核廢水,就是負責任的決策嗎?

日本政府的這一決定,在日本國內外遭到廣泛反對。根據民調,約有50%的國民反對政府這一決定。日本全國漁業協同組合聯合會明確反對將核廢水排入海洋,福島民眾在多地發起示威抗議,舉起“海洋在哭泣”、“反對含氚廢水排入海洋”等標語牌,反對日本政府的相關計劃,希望政府不要單方面強行決定。

韓國外交部發言人崔泳杉在4月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迄今為止,我們一再強調日本政府需公開資訊,遵守國際社會可接受的環境標準,以及進行客觀透明的檢查。”此前,韓國水產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會長任俊澤曾會晤日本駐韓國大使館參贊長井真人,反對日方將核廢水排入大海的設想。韓國濟州道知事元喜龍也敦促日本政府提供資訊和展開磋商。

4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就日本擬決定核廢水排海事答記者問,他表示,中方已透過外交渠道向日方表明嚴重關切,要求日方切實以負責任的態度,審慎對待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置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表示,國際社會迄今為止,將核廢水排入海洋這一做法史無前例。霍政欣認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日本政府如果將核廢水排入海洋,將構成典型的海洋環境汙染行為,不僅有違於國際道義,也應承擔相應的國際法責任。該公約明確規定了各國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和責任。日本也有義務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減少和控制海洋環境汙染。

對於如此嚴重的問題,西方國家及其媒體卻陷入了沉默。損害全球自然環境、對包括人類在內的眾多生物造成深遠傷害的行為,被熱衷於炒作“人權”、“環保”議題的西方媒體選擇性地集體忽略,更顯諷刺。

1956年加入聯合國至今,日本一直將自身定位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如今卻要將本國的核廢水傾倒入太平洋,“輻射”到周邊國家乃至國際社會的公共福祉和利益。把因自身疏忽產生的災難性結果轉嫁到海洋當中,是極端不負責任,也是極端短視的行為。

環球同此涼熱,把核廢水排向太平洋的責任,日本承擔不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