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上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民警郭潔芳受賄一案。郭潔芳2000年3月外逃,2023年6月10日從境外回國投案,是黨的二十大以來首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郭潔芳夥同其丈夫同案人張林生(已判刑),利用張林生擔任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廣州市交通安全技術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在專案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共計人民幣487萬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郭潔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郭潔芳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郭潔芳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本案法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