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齊魯晚報刊發報道披露濟南部分公園內餐館價格偏高問題,事後採寫該報道的記者被濟南市園林局工作人員移出媒體群聊群。此事引發外界關注後,濟南市園林局宣傳辦負責人向當事記者道歉,並將其拉回媒體群。
11月15日,濟南市園林局官網釋出訊息稱,已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全市園林和林業綠化系統引以為戒,更加自覺地接受輿論監督。
細看刊發報道,內容較為客觀公正,有調查採訪,也有濟南市園林局的回應,是一篇很正常的監督報道。令人意外的是,相關部門責令部分餐飲和會所拆除的同時,將發現問題的媒體記者清理出群。這至少說明,依然有部分幹部政治站位不高,對輿論監督的性質和意義理解不正確不深刻,把記者劃入對立陣營。簡單粗暴的背後,可以看出園林局工作人員對媒體監督顯現出的傲慢與偏見。
近年來,記者因監督報道被政府部門移出群聊的事,並不鮮見。2018年,浙江一記者因報道廁所“髒亂差”被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工作人員移出群,廣東一記者因為刊發深圳前海管理局的問題報道被“拉黑”等等。這些案例中,管理者或多或少都把發現問題的記者看作“問題”。
無論是認為記者不理解管理部門有難處,還是認為記者故意“挑事”,這些管理者都沒在第一時間著力整改和解決問題,反而想方設法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種做法無疑捨本逐末,自然得不到群眾支援。
針砭時弊是媒體履行輿論監督使命的一項重要工作,不能簡單粗暴的認為媒體監督報道就是“找茬”。面對媒體正常的輿論監督,部分幹部應摒棄媒體是“問題製造者”的錯誤觀念,將其作為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合法、合規、合理的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職責所在,最後形成的也是正能量;被監督物件接受輿論監督,正確面對輿論監督,才是正解。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上游新聞